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5月29日,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为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掀起全县民政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9月8日下午,县民政局在局机关四楼会议室举办了学习宣传《民法典》宣讲报告会,并邀请了县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成员、县法律援助处主任谢利静律师授课,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谢律师通过深入浅出的理论讲解和生动活泼的案例分析,让大家对《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会后,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立新强调,全县民政系统要以此次宣讲报告会为契机,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与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结合起来,与履职尽责结合起来,系统深入地学习,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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