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全县性社会组织: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函〔2019〕266号)和《广东省民政厅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印发了《平远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平民社函〔2023〕7号),对4个全县性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个)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大部分社会组织能够按照社会组织相关规定开展活动,章程较为完善、年检年报及时、各项变更登记规范、内部管理制度较好。 二、主要问题 部分社会组织在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凭证规范齐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1、平远县程乡职业培训学校:部分记账科目不规范。 2、平远县小水电行业协会:重大事项未召开理事会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部分财务凭证单据不规范。 3、平远县美伦乐贝幼儿园:部分财务凭证单据不规范。 4、平远县星儿之家互助协会:重大事项未召开理事会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部分财务凭证单据不规范。 三、整改要求 1.认真整改。各相关社会组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社会组织自身章程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认真进行整改,于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和佐证材料分别报送给业务主管单位及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2.依法自查。未被实地抽查的社会组织请自觉对照以上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自查,建立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制度,依法依规依章开展活动,主动参加年检年报,成立党支部,积极开展各项党的建设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社会组织正确的发展方向。 3.助力发展。全县社会组织应依法参加年检年报、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全面提升我县社会组织的整体发展水平,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同时,广大社会组织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推动经济发展、助力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参与乡村振兴和城乡社会治理等方面贡献力量。 平远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31日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粤ICP备05022886号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