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助餐工程”建设,满足居家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等老年群体助餐配餐服务需求,更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平远县长者饭堂遴选餐饮企业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平远县长者饭堂位于大柘镇岭下河东路81号原平远县福利大楼三至六层(第四层县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用房除外),总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包括中央厨房、助餐区、包厢、活动区,可同时容纳300位老人就餐,食堂环境优美,分区合理,厨具、餐具、桌椅、电梯、空调、水电、燃气、升降楼层送餐口等基础设施设备齐全。 二、承包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餐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商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有效的餐饮服务和餐饮配送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过往开办食堂或一定规模餐饮酒店运营经验,具有健全的餐饮管理、运营规章制度; (三)报名餐饮企业在餐饮经营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有基地,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记录,需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 (四)在食堂运营期间,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从事餐饮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主体责任,对采购食材进行安全检测、烹制后留样、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五)在食堂运营期间,承包方须服从平远县民政局的管理、质量及安全监督,并自觉维护食堂形象,禁止任何不文明的行为; (六)承包方在签订食堂承包合同时,需缴纳承包押金叁万元,承包期满后,若无违约,押金将不计利息如数退还; (七)报名企业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运营模式 (一)签订运营服务承包合同后,承包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无需缴纳管理费、租金等,食材、水电、燃气等运营费用由承包企业承担; (二)承包企业对平远县户籍60周岁以上老人,午餐、晚餐设套餐餐标为12元/餐,二荤一素一汤一饭,每餐给予3元的就餐补贴,即个人自费9元/餐;县城区域内各社区配餐点的配送费1元,由就餐人负担; (三)老人用餐补贴(3元/餐)在6000人次/月内由运营餐饮企业负责承担,超过部分由县民政局视情况给予一定补贴; (四)老人用餐时间:午餐11:30-13:00,晚餐17:30-19:00; (五)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保证食堂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证食堂能够每天开业运营,如有特殊情况需暂停营业的,须至少提前一天向县民政局申请批准,并对外公告; (六)承包期限: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两年,期间不得私自转包; (七)承包方在优先满足老人用餐需求后,可对外开展经营,贴补运营损耗。 四、报名方式及流程 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餐饮机构承包。 (一)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止,餐饮机构根据本公告有关承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认为符合条件的,可向县民政局申请报名,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具体包括: 1.报名登记表(附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承包运营方案(含人员配置); 5.近半年经营财务报表。 (二)初筛。结束报名后,县民政局长者饭堂工作专班对各报名企业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考察,最终择优选取三家报名企业作为答辩对象。 (三)答辩。9月28日前,县民政局将组织县直有关单位、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镇村干部等组成评委团,按一人一票形式对三家企业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投票评分(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定。县民政局根据现场答辩结果选择评分最高的确定为运营承包企业。如果出现最高分相同时,可增加试菜评分环节,最高分者确定为运营承包企业。 (四)公示。县民政局对最终确定的承包企业通过平远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向县民政局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当实名,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民政局负责异议的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对外公示。 (五)签订合同。县民政局与承包企业签订运营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以上内容由平远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平远县民政局 2023年9月18日 联系地址:平远县民政局一楼 养老服务股 联系人:韩德胜 联系电话:0753-8830232,邮箱:mzpyxyl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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