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 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31日在平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平远县审计局局长林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报告我县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的重要要求,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县委书记、县长周小勇多次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完善机制,用好财政补助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镇、各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十六届县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意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手段,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审计整改责任进一步压实。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及时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报告,部署推动问题整改,要求各镇、各单位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的重要内容。县委审计办、县审计局切实履行督促检查主体责任,通过细化整改要求、提出审计建议、严把销号关口、积极组织整改“回头看”等方式,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 (二)审计整改格局进一步成熟。持续强化审计同人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关等单位的协作,统筹协调审计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行动同向、步调统一、成果共享的审计整改“一盘棋”工作格局,推动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更加成熟。 (三)审计整改成效进一步彰显。截至2024年4月,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中反映的181个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163个,整改到位率90.05%,较去年上升了约10%。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中有121个已完成整改,整改到位率98.37%,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总体进展顺利,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计划,有序推进。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共涉及金额175631.63万元,已整改问题金额161959.72万元,问题金额整改到位率92.22%,县级财政通过收回结余资金、加快拨付等整改13614.63万元,县有关单位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等整改140601.28万元,全县通过追缴、归还原渠道等整改7743.81万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3项。主要情况是: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37个,已完成整改34个。 1.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方面。一是对一般公共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定位不够清晰的问题。县财政局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已列入有关支出项目。二是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细化的问题。县财政局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细化预算项目到具体单位。三是对非税收入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并通过列支预算对以前年度坐支金额已全部进行消化整改。四是对县国库库款存在“穿底”风险的问题。我县努力开源节流,做大县本级收入,减少非必要的一般性支出。五是对县财政关于使用的省级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未进行股权投资登记的问题。县财政局与国资局已摸清股权投资对象、金额等有关情况,再调整会计核算。六是对未严控新增暂付款挂账规模的问题。县财政局已消化部分暂付款。七是对部分预算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已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推动项目资金按时支付。八是对预算单位绩效评价覆盖率不高的问题。依我县实际情况,已经在逐年进行绩效全覆盖工作的推进。 2.县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一是对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不严格的问题。经抽查审计之后的会计材料,有关单位超预算支出和无预算支出现象得到改善。二是对部分单位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经抽查审计之后的相关材料,有关扩大经费支出的现象基本改善。三是对多付工程项目资金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追回多付工程款。四是部分项目资金闲置或浪费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将截留结余财政资金上缴财政;有关单位出台相关制度,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督,避免项目重复建设浪费财政资金。五是对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有关单位均已上缴非税收入。六是对公务活动支出不够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执行。 3.镇级财政管理方面。一是对扩大经费支出范围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追回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停止发放违规支付的费用。二是对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三是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加强对集中采购目录内容的学习,确保目录内的项目均走政府采购程序。四是对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费用的问题。有关单位今后严格遵照现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4.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对专项债券支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追回因提前支付工程款产生的利息收益。二是对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收取违约金并上缴财政;有关单位认真排查施工图审查公司与施工图设计公司是否存在利害关系,确保施工图审查公司审查独立性和公正性;有关单位已和相关公司办理相关资产交付手续、签订标准化厂房租赁合同,向其全额收取综合楼租金并上缴财政。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是对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方面的问题。1个单位已明确会费标准;1个单位已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二是对防范和化解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的问题。1个单位已拨付拖欠中小企业工程监理费。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49个,已完成整改48个。 1.平远县体育场升级改造工程方面。一是对执行邀请招标程序未经党组研究决策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加强相关财经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对规划总平面图未能满足施工需要的问题。有关单位今后将严格把关设计图纸,避免此类事件发生。三是对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问题。有关单位今后加强同相关单位、部门的沟通,确保不再发生许可证未办理的事项。四是对开工令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问题。总监理已补签名并加盖执业印章。五是对多计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追回多计工程造价咨询费。 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一是2021-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执行及配套制度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在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做好征求群众意见相关工作,号召居民积极参与共同改造和项目的竣工验收,完善督导检查、小区长效管理等机制,并积极争取社会的力量,减少财政压力。二是项目前期工作不够充分方面。有关单位已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关键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三是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合同签订和履行不够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在今后工作中按规定对合同进行统一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工程价款,施工过程督促各方严格执行,确保工程能够按期竣工。四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完善的问题。有关单位2024年启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时,认真做好前期摸底工作,最大程度减少调整项目比例,同时在今后工程建设中严格现场签证把关工作,做到全部项目工程量如实记录备查,并追回多计工程款和多支付的代理报酬。 3.农村饮水安全方面。一是对合同签订和履行不够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加强工程建设相关法规的学习,确保在后续规范合同的签订,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支付相关工程价款,补充了缺失合同条款,要求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工期内完工。二是对项目建设管理不善的问题。有关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资质审核,要求各镇对于项目设计变更要及时备案或审批;有关单位追回多计工程款并上缴财政,有关单位已向财审结算中心递交相关项目核减申请书。三是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重新核算涉及村民补偿款,并将差额补偿款转入村民账户。 4.平远县石正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方面。一是对项目用地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问题。有关单位在二期项目完工后统一办理权属登记。二是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将多计工程款追回并上缴财政。三是对工程量核实把关不严的问题。有关单位开展同类项目自查自纠,今后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规定,健全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四是对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问题。有关单位待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拨付剩余工程款时扣回多支付的进度款。五是对存在施工方编制的竣工图部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有关单位已敦促施工单位重新编制竣工图,并按最新竣工图进行竣工验收。六是对工程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的问题。该项目于2023年7月底完成消防专项验收、规划验收及竣工验收。七是对未竣工验收先交付使用的问题。该项目已经评定验收为合格。八是对部分建设内容存在质量缺陷的问题。施工单位对质量缺陷问题进行了修复,有关单位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14个,已整改13个。 1.县属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对到期未收回投资园区企业股权投资本金和收益的问题。该公司积极与企业沟通,加大了催收力度,目前已收回部分资金,对于未上缴的企业已发放律师函催促缴交。二是对部分租金收入应上缴未上缴的问题。该公司已将应缴未缴租金上缴县财政。三是对资产管理不善造成资金浪费的问题。该公司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金损失、浪费。四是对多支付律师服务费的问题。该公司已追回多付的律师服务费。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一是对部分单位资产基础管理不扎实的问题。有关个单位对存在账外资产均完成了入账登记。二是对个别单位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向国资局提出资产处理申请,将资产无偿调拨给平远县市场物业管理站,该单位今后将加强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4个,已整改2个。 一是对部分耕地被违法占用和监督违法用地整改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有关单位被违法占用的21.69亩耕地,已复耕15.5亩;有关单位需复耕复绿的39.42亩违法图斑,已整改22.9亩,对于未整改部分,已提交规划调整方案,正稳步推进中,并出台了相关工作方案,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监管力度和违法图斑整治力度。二是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有关单位于已印发了《村级林长名单》,完成村级林长设立工作,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三是对部分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发挥效益不明显的问题。有关单位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护,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74个,已整改64个。 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一是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够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已重新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对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细化认定标准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明确了重大经济事项的具体认定标准。 2.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对会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完善报销佐证材料,严格按照规定将罚款业务纳入会计核算,指定专人对本部门管理的物资进行购进、领用造册登记等,将非税收入上缴财政,将扶贫入股资金作应收款登记,进一步规范账务处理。二是对资金使用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2个单位已追回多付费用、被套取资金。三是对资金使用方向不合规的问题。3个单位后续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1个单位后续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1个单位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现金、预借款管理,严禁违规出借资金。四是对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1个镇已收回扶贫入股本金;1个单位清理了部分挂账三年以上的往来款项;1个单位加强对财务人员财务知识和相关制度等业务培训,严格规范往来款项的管理。 3.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和管理方面。一是对合同签订和履行不够规范的问题。1个单位加强工程项目业务管理,补签了书面合同;3个单位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合同条款,加强合同管理;5个单位后续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督促承包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按合同约定尽快完工,并加强对项目资金拨付的审查工作,其中1个镇的1个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超预算投资,施工方结算金额超出预算仍在整改中。二是对项目建设管理不善的问题。有关单位追回多计工程款、多付税费,已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修改完善相关的工程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工程送审流程。 4.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是对“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6个单位通过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对公务接待支出的审核、审批,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健全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按要求规范执行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制度。二是对违规发放补助行为的问题。3个单位已追回违规发放的补助。三是对违规为全体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问题。2个单位在审计后停止购买相关保险。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截至2024年4月,尚未完成整改的18个问题中,除10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和6个持续整改问题外,还有2个立行立改问题,主要涉及无预算支出、“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工程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资产管理不善等方面。结合县审计局近期开展的审计整改专项督促检查结果,并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实事求是进行分析,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一是缺乏足够的重视程度。部分被审计单位缺乏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正确认识,对整改不积极、不主动,面对审计查出问题有抵触情绪,避重就轻,同时缺乏主动整改意识,认为审计查出的问题不是大问题,抱着“应付了事”心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不够深入,整改不够全面,整改不及时。二是缺乏有力的问责力度。对于被审计单位整改不力的情况有时存在重“文件落实整改”,轻个人处罚,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甚至直接问责追责的少之又少,无形中降低了审计的权威性,追责问责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缺乏持续的跟踪督查。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情况的督查以发督办函、检查整改材料为主,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的频率还不够,对审计建议是否真正落到实处、是否取得实效有待进一步核实,未能给被审计单位带来足够的压力和紧迫感。 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扛牢整改责任。各镇、各单位将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问题整改主动抓、主动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主管部门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任务。二是完善问责机制。出台相关的审计整改问责办法,明确审计整改问责启动的临界点,启动问责程序,如对应整改未整改、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部门及时约谈问责、进行通报批评,对长期审计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确保整改“动真格”。三是强化跟踪督查。严格实行台账管理、落实销号制度,综合运用“回头看”、现场督查和发函督办等形式,对重点问题持续跟踪整改情况,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审计整改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统筹推进揭示问题与审计整改“上下半篇文章”,做到标本兼治,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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