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2025年9月2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上 平远县审计局局长 谢 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县审计局审计了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工作要求,锚定发展目标,承压奋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大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助推经济发展稳中有进。一般公共预算全年实现收入7.03亿元、比增10.1%,争取上级资金13.6亿元,全年固定资产投资49.1亿元、比增6.5%。盈华覆铜板项目一期、二期达产达效,金雁磁电、正远实业等企业实现扩产增效,先进材料主导产业全年总产值29.4亿元、比增15%。总投资30.5亿元的15个工业项目集中投产,全年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65.4亿元、比增10.5%。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性突破百亿关口,达103.66亿元、比增6%,增速居全市第二。 ——聚力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增进民生福祉更有温度。把八成以上财力用于保障民生,完成“10+2”民生实事。建成县级就业驿站,新增城镇就业1505人。鹏城幼儿园、石正幼儿园(二期)建成招生,新增学前教育公办学位750个。县妇幼保健院完成整体搬迁,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建成使用,130家符合条件的村级卫生站纳入镇村一体化医保结算。建成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家。科学谋划“6·16”灾后恢复重建,全倒户、严损户实现“住有所居”。 ——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动改革高质量发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稳妥化解问题楼盘、企业欠薪等风险隐患。深入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创建无信访村(社区)109个,5个村入选省乡村治理示范村。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3006亩,扎实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中流转经营性耕地9.1万亩。谋划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土地制度、国资国企、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改革。“社村”合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入选省级试点。 ——合力强化审计整改协同,促进成果运用权威高效。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贯通协作机制,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督、巡察监督、财会监督等高效协同,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和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扎实推进审计整改信息化程度,形成全面覆盖、职责清晰、运转高效、问责有力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截至2025年8月底,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22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20个,整改完成率96.07%,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221个问题,已整改217个,完成率98.19%,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0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重点审计了县级财政预算管理、支出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等情况。县级决算草案反映,2024年度,平远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6.01亿元,总支出39.7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79亿元,总支出13.8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73亿元,总支出0.4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84亿元,总支出2.8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积极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兜牢“三保”支出底线;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实际,科学谋划“6·16”灾后恢复重建和防灾减灾项目;加强资金统筹盘活,消化历史欠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但在县级预算编制、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预算编制不规范。县国资局年初预算编列非所属单位的预算支出,涉及587.42万元。 2.预算调整幅度较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调增24个项目共16,042.9万元,较项目年初预算调增74.09%;调减81个项目共18,031.5万元,较项目年初预算调减45.46%。 3.预算执行管理不严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至2024年年底,累计拨付281.81万元,未拨付223.59万元。4.县本级财政收入征缴入库不及时。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股权投资回购款等非税收入共1,839.29万元未及时征缴入库。 5.重点项目支出管理不到位。2个超长期特别国债“两重”项目进度缓慢,未实现年度绩效目标;3个债券资金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提前开工;1个涉农资金项目竣工1年后仍未进行工程价款结算;1个债券资金建设项目部分子项目未按设计要求施工。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审计了2个县一级预算单位和1家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财政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公务活动支出等方面情况,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预算单位能落实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要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预算执行与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严格。2个单位扩大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并向无隶属关系单位拨付13.88万元;1个单位未按年初预算拨付资金12万元;1个单位无预算支出团费5.71万元;1个单位公务接待支出超出年初预算。二是财政资金管理存在短板。2个单位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涉及273.76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制定或修订会议费及政府采购等内部管理制度;1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154.6万元;1个单位和1家所属单位因未按规定结账及收入费用核算不规范导致会计核算不准确,涉及30.52万元;1家所属单位取得租金未开具发票,涉及95.35万元。 2.经费支出、政府购买服务及政府采购管理问题较突出。一是部分经费支出不合规。1个单位部分差旅费报销不规范;2个单位和1家所属单位支出原始凭证不完整,涉及59.04万元;1个单位多付项目概算审查费用2.97万元。二是政府购买服务监管不力。1个单位因监管不到位造成项目部分内容未进行概算审查。三是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的采购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规定。 3.项目建设与公务活动管理存在漏洞,奖补资金审核不严。一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够到位。1个单位对重点项目核查力度不足,2020至2024年督查重点项目数量占重点项目总数各年度均未达50%;1家所属单位项目审核把关不严;1个项目前期因准备不充分导致工程进度缓慢;2个项目施工单位及检测单位无相关资质;1个单位订立项目合同不规范。二是公务活动支出不够规范。2个单位和1家下属单位存在公务接待费支出无清单、在其他科目列支、一函多餐、列支接待对象差旅费等问题,涉及11.43万元;1个单位部分会议费及培训费核算不规范,涉及20.21万元。三是部分项目奖补资金审核把关不严。1个单位未及时发现原符合申报条件的2家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后续无法使用,涉及5.63万元。 (三)镇级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审计了4个镇的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镇财政财务管理、经济风险防范和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与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存在漏洞。3个单位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4个单位非税收入及预算结余资金共70.12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2个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费用16.16万元;4个单位无预算或扩大开支范围使用资金76.64万元;2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或核销不规范,涉及282.37万元。 2.项目建设与采购招标环节管理缺失。一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够到位。4个单位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拖欠工程款、未将进度款按比例划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进度缓慢、变更内容未报批、无工程计量支付进度款、未按合同付款等问题。二是项目采购招标不规范。3个单位未履行采购程序等,涉及952.36万元。 3.支出审核、会计核算及经费使用存在不规范和违规情况。一是支出审核与会计核算不规范。4个单位存在单据不全、未取得发票或未结合实际制定培训方案造成资金损失浪费情况;2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6,064.13万元;1个单位未按新标准计发征地补偿款0.58万元。二是“三公”经费使用违规。4个单位存在公务接待无公函、列支误餐费、陪餐超标准及隐匿接待费用、公务用车未定点维修等问题,涉及173.6万元。 (四)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审计了2个镇级卫生院及3间中小学校的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卫生院和学校财务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未发现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财务管理与重大决策存在缺陷。一是财务管理不够规范。4个单位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68.32万元;4个单位支出票据不规范,涉及499.46万元;3个单位非税收入32.68万元未及时上缴;3个单位收入票据开具不规范;1个单位未报主管部门审批发放增发奖励性绩效。二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存在漏洞。4个单位部分重大经济事项共计1,171.6万元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3个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不完善。 2.经费收支与核算管理问题突出。一是课后服务费用收支不规范。3个单位挤占使用10.45万元、收缴程序不规范78.8万元。二是“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5个单位存在公务接待无公函、一函多餐、列支误餐费、陪餐人数超标准、隐匿接待费用、列支接待对象住宿费问题,涉及14.9万元;1个单位在培训费科目中列支差旅费6.27万元。三是会计核算不准确。1个单位往来款36.82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3个单位支出错列科目278.36万元;个单位未将疫苗款320.72万元纳入核算;1个单位漏记导致账证不相符,涉及87.88万元。四是超范围使用资金。1个单位扩大预算资金使用范围,涉及4.58万元;1个单位工会委员会超范围列支费用,涉及23.74万元。 3.项目建设、资产管理与药品采购等环节存在管控缺位。一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够到位。1个单位未按规定核实工程量拨付进度款80万元;2个单位多付工程款0.69万元;1个单位项目施工方违规承揽监理业务,涉及27.93万元;1个单位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付款,涉及59.28万元;1个单位部分项目合同订立不规范。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25.43万元。三是药品等医用药材管控不够到位。2个单位部分药品未通过交易平台采购,涉及29.61万元;2个单位医用耗材及药品管理内控制度未严格执行。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 审计了2022至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并延伸审计了6个单位。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要求,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培育主导优势产业,实施产业提升工程,加强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资金要素保障,资金管理总体规范。但在政策落实、强化园区平台建设、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县域产业发展的统筹谋划和支撑保障不到位。一是部分发展绩效目标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四上”企业净增、现代产业园(扩容提质)等部分绩效目标未完成。二是招商引资和项目引进、落地情况与预期有差距。1个入园已投产项目未产生“纳统”产值;3个入园企业未按投资协议动工或动工项目逾期未完工。三是要素保障不到位。高新区管委会未与4家在园企业落实入园程序;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存在低效工业用地整治计划未完成、已验收低效用地企业面临再次列入工业用地整治名单、1家购地企业土地闲置等问题。 2.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项目施工进度缓慢。梅州市平远县南药产业园(扩容提质)、东台生态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燃气管道老旧更新改造工程(一期)、新增债券资金用于X966线中行吾良畲至筠竹公路改建工程等8个项目施工进度缓慢。二是部分资金拨付使用执行率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和相关资金未落实到具体项目上,支出执行率低,涉及1,663.78万元;1家公司联农带农分红资金51.75万元未拨付到位。 (二)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管理专项审计。 审计了2021至2024年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对全县幼儿园办学情况、学前教育资金财政投入情况以及布局、规划、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教育部门能够贯彻落实学前教育的有关政策部署,在改善学前教育环境、提高学前教育质量、规范教育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师资保障、建设工程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学前教育政策贯彻执行不够到位。一是我县未全面完成“一镇一公办幼儿园”的目标,仍有1个镇未建成公办幼儿园。二是部分幼儿园学前教育师资保障未达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17所幼儿园“两教一保”硬性指标未达标。三是有3所幼儿园未享受居民水价格优惠政策。 2.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项目过程管理有缺失。1所幼儿园建设存在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批、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等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问题。二是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2个项目多付勘察设计费、工程款共12.1万元;1个项目工人工资110.82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6·16”特大暴雨抢险救灾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审计。 审计了“6·16”特大暴雨抢险救灾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6·16”灾情发生后,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防汛救灾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积极做好抢险救援、安置受灾群众、抢修基础设施等工作。但也存在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未及时出台资金分配方案等问题。 1.资金分配拨付不够规范。一是审核把关不严。财政部门拨付应急救灾资金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1,027万元。二是林业部门未及时出台资金分配方案,涉及300万元。三是救灾资金使用不合规。3个镇6.23万元用于非“6·16”救灾项目支出;2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650.88万元;4个单位的项目未如期实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缓慢,涉及2,622.79万元。 2.项目前期管理缺失。援建小镇安居工程项目用地手续不完善。 3.救灾库存物资底数不清。发放救灾物资仅统计数量,未登记物资价值,对库存物资盘点不及时,造成库存物资底数不清。 (二)平远县养老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审计。 审计了平远县养老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及建设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民政部门作为项目建设单位,依法进行招投标,基本履行了相关建设程序。但在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项目建设过程监管不到位。一是项目前期管理缺位。部分事项决策程序不合规,涉及574.01万元;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造价编制单位与实际编制单位不一致;建筑设施部分项目未按标准、规范设计。二是施工过程管理存在漏洞。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未报批;部分子项目未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三是合同管理不严谨。签订施工合同不规范,未明确约定工期延误赔偿内容。四是竣工验收与资料管理不规范。项目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抽检量不合规;隐蔽工程无验收记录。 2.项目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建设单位对项目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和工程进度款113.2万元;未按约定提前支付进度款127.51万元;多计设计费、预算和概算编制费5.13万元;未按规定支付255.03万元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三)平远县大柘镇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带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审计。 审计了平远县大柘镇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带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资金使用及建设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能够按照工程建设要求稳步推进,基本履行了法定建设程序。通过实施大柘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了群众生活质量,改善了群众居住和出行条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在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多付勘察费用、造价缺乏全过程控制以及重大变更未报批等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1.项目建设过程监管不到位。一是项目前期管理缺失。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村史馆初步设计文件深度不足,新增调整变化较大;多项子工程重大变更未报批;招标文件审查不严,实质性条款多处不一致。二是施工过程建设单位监督不到位。部分子项目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监理单位管理缺失直接影响质量及造价控制;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存在工期延误等问题。 2.项目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一是项目造价缺乏全过程控制。未遵循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二是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以未经核实的工程量作为拨款依据;部分工程进度款请款资料不完整,无已完工程量明细清单,涉及2,092.62万元;未按约定比例支付13.17万元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履约保函到期后,未及时要求施工方重新提交续约保函,涉及927.88万元。 四、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了平远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一期)、平远县城区平远大道周边排水内涝及污水提质增效综合整治建设项目等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的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县积极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作用,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基本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不够到位。存在部分项目预算未审核、施工图纸未审查、招投标过程不规范、未按约定提供担保等问题。 2.项目建设过程存在薄弱环节。存在部分项目开工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按图按设计施工、项目调整变更未按规定报批、拨付工程进度款未对工程量进行核实、竣工图编制不准确不规范、监理单位管理缺位等问题。 3.债券资金使用存在风险隐患。一是未形成实际支出。债券资金在各级账户沉淀、闲置,涉及660万元。二是部分项目资金未按规定进行审核拨付,涉及6,047.69万元。三是施工方高估冒算造成虚报、多计算工程进度款等现象仍然存在。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了12个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资产管理基本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未移交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超越权限出租给第三方公司承包经营的问题。 2.购置的教学用具未正常投入教学使用造成国有资产长期闲置。 3.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未夯实。部分单位出现少记固定资产、资产入账金额不准确、未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现象。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审计了1个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该镇党委、政府能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生态安全,但在森林保护、水资源监管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1.林地、林业管理不严格。镇级林长制度建设滞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林业违法违规案件仍有发生,4宗山火累计过火面积916.92亩,造成林木经济损失27.91万元。 2.水资源监管不到位。镇级河长未按规定开展巡河,4间电站未按规定缴交水资源费0.62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慢、工程结算不实等。 3.推进违法用地整改责任不够到位。个别石场年度实际开采量大于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规模。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根据审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情况,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县审计局共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5份,移送事项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承包方违规承揽监理业务问题线索1起;未执行政府采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问题线索3起;其他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线索1起。 七、审计建议 (一)科学规范编制预算,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压实预算编制部门主体责任,构建全流程、精细化预算编制体系,贯彻零基预算理念,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与规范化水平。 (二)持续培植壮大财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强财政经济形势动态研判,密切跟踪产业发展、税收政策调整等影响,积极拓宽收入来源渠道,支持新兴产业、总部经济等优质税源发展,培育可持续税收增长点。强化非税收入征缴全流程监管,细化执收单位责任清单,督促各单位严格按规定及时足额征缴,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三)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加强国库库款调度。严格遵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加强国库库款动态监测,合理预测资金需求,统筹协调库款调度与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各类重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提升库款使用效率。 (四)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执行过程有监控、完成结果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链条绩效管理体系,对发现偏离目标或执行滞后等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整改措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规范债券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等审批程序,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及预期效益性进行充分论证,提升项目设计深度与质量。 本报告反映的是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相关责任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和纠正。下一步,县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平远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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