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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时间:2025-10-20
来源: 本网
点击: -

  一、2023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2023年度审计整改责任压得更实,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整改成效显著提升。截至2025年5月底,2023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229个,已完成整改218个,未完成整改11个,整改率达95.20%,整改工作取得了“四个更加”成效:

  (一)整改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报告,部署推动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针对本次整改,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审计报告整改工作要求,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整改工作更加到位。各责任单位全面梳理问题,逐项整改落实,确保真改、严改、实改。责任单位牵头部门主动担当,通过现场指导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同时加强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研究,举一反三推动源头治理。

  (二)整改贯通协同更加高效。深化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建立健全全面整改、专项整改和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推动各类监督同向发力,打好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组合拳”。县纪委监委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追责问责事项;县委巡察办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县政府办公室将重要审计整改事项纳入政府督查范围,推动问题有效整改;县审计局将整改监督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跟踪督促检查。

  (三)整改总体格局更加稳固。一是全面整改方面,将审计查出问题全面纳账管理,明确各方责任,加强跟踪督促,及时汇总报告。二是专项整改方面,有关部门、单位同向发力,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县纪委监委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县委组织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环保部门将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重要评估指标;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开展跟踪监督。三是重点督办方面,有关部门聚焦重大、关键、典型问题,加大查办力度,健全反馈机制,形成有力震慑。县纪委监委紧盯审计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强化资源互通、成果共享,形成“巡—审—改—督”闭环。

  (四)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完善。一是通过审计整改,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1项,健全了单位内部管理,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态势,推动解决了一些影响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问题。二是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各单位财会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2023、2024年连续2年由财政、审计联合举办了全县财会人员业务培训班;2025年4月举办了一期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培训班,由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分别对政府工程建设方面作了专题业务培训,使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对工程项目建设立项、用地审批、施工许可和项目管理、项目备案审核、审计重点内容等方面基本知识和程序有了比较系统的了解,进一步加强政府项目全过程管理,防范各类风险隐患。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共涉及金额125529万元,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104846.28万元,审计金额整改到位率83.52%,县级财政通过收回结余资金、加快拨付等整改46211.28万元,县有关单位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等整改56059.25万元,通过追缴、归还原渠道等整改2575.75万元。主要情况是: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整改问题57个,已整改53个,涉及金额73059.95万元。

  1.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整改问题8个,已完成整改5个,涉及金额60062.08万元。一是3个单位部分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列不够准确的问题。县财政局在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中,将严格按要求编列各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二是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存在“以拨作支”的问题。县财政局于2024年6月下发加强教育收费资金管理工作的相关通知,深化教育收费资金“收支两条线”要求,强化资金监管责任。三是国有股权投资回购款540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县财政局于2024年6月将该笔资金上缴国库。四是38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专项资金存在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截至2025年1月,支付进度已提高至65%。五是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分配过程不规范的问题。县教育主管部门按文件要求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并于2024年7月份送县政府备案。六是县财政未严控暂付性款项规模以及暂付款消化力度不足的问题,未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已制定《平远县暂付款消化方案》,明确年度消化目标任务,拟通过五年时间(即:2024—2028年)消化存量暂付款。七是县财政局代管资金账户暂付款未及时清理收回的问题,未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3月底,县财政局已收回60万元,下一步将加大资金催收工作力度,督促单位尽快归还借款,消化挂账。

  2.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整改问题26个,已完成整改25个,涉及52个县级一级预算部门,涉及金额12551.08万元。

  (1)预算编制执行方面。39个单位共147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问题,涉及金额10227.75万元。经核查,上述单位预算执行率已提高至50%以上。

  (2)部门财务管理方面。一是6个单位入账原始凭证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6个单位已规范入账凭证。二是2个单位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25万元的问题。2024年5月,2个单位已全部收回出借资金。三是3个单位部分项目涉及70.77万元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3个单位后续购买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均进行了政府集中采购。

  (3)非税收入方面。一是5个单位非税收入共102.11万元未及时上缴的问题。5个单位已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二是1个单位4个工程项目结余财政资金共126.15万元未及时上缴的问题。

  (4)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2个单位对项目可研报告未落实编制文件人员责任的问题。2个单位已补盖相关印章。二是1个单位项目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该问题已移交住建部门处理。三是1个单位合同签订条款和履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该单位已向入驻园区标准厂房企业印发通知,明确违约金和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并于2024年5月收回应收未收物业费11.17万元。四是2个单位项目多付工程价款6.32万元的问题。1个单位已追回的工程价款0.21万元并上缴国库;1个单位正在督促园林所上交多付工程价款6.11万元,目前园林所已订立还款协议,分阶段归还多付工程款。

  (5)“三公”经费方面。一是9个单位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涉及金额14.12万元。相关单位已组织人员加强学习,进一步规范了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和会计核算。二是10个单位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30.21万元的问题。10个单位今后将加强预算控制,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三是1个单位公务用车未定点加油的问题。该单位已完善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四是2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92万元的问题。2个单位已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五是1个单位超范围列支工会费的问题。该单位已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工会相关规定,杜绝超范围列支工会费问题。

  3.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整改问题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109.03万元。一是1个镇非税收入、预算结余资金共74.64万元未及时缴库的问题。该镇已将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二是1个镇多付环卫承包费用2.4万元的问题。该镇已加强对经费支出的监管,已收回多付环卫承包费,并上缴财政。三是1个镇4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该镇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先进行政府采购备案后再实施。四是1个镇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24.19万元支付费用的问题。2024年1月起,该镇已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范现金使用。

  4.下级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整改问题1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337.76万元。一是2个单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涉及金额101.24万元。2个单位已修改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并在今后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二是2个单位多计工程价款1.46万元的问题。2个单位已追回多计工程款并上缴财政。三是2个单位隐匿公务接待费、无公函接待涉及金额1.88万元的问题。2个单位已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接待审批控制,规范列支公务接待费用。四是2个单位会计审核不严涉及金额177.04万元的问题,如超范围使用现金、支出票据使用不规范、原始单据不全等。2个单位组织财会人员学习,并加强支出审核管理,规范财务管理。五是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及时竣工结算、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涉及金额18.18万元。1个单位已组织人员加强建设工程方面的学习,加强工程管理,同时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1个单位已上缴非税收入6.05万元,并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0.21万元。六是1个单位药品成本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该单位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不断规范药品成本核算。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整改问题1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5134.27万元。

  一是1个单位改革建设部分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滞后的问题。该单位已敦促8个实施部门于2023年12月对31个事项补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主厅或分厅;该单位已按规定制定《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该单位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并组织实施《平远县镇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3)》;该单位按规定已报送数字乡村改革试点申请,并印发我县“百千万工程”数字乡村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二是1个单位“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问题。该单位今后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三是2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取得增值税发票涉及金额1695.61万元的问题。2个单位已督促有关公司重新开具与服务内容一致的服务发票。四是4个单位提前支付项目资金2971.33万元的问题。1个单位已追回提前支付项目资金109.69万元;3个单位工程项目均已完成验收。五是1个单位2个项目拖欠工程款467.33万元的问题。该单位已将未按合同约定拖欠的项目工程款列入2024年度财政预算。

  (三)政府重点项目(民生)和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整改问题2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3303.28万元。

  1.平远县黄田水库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程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整改问题1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2215.02万元。一是1个单位项目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问题。该单位在以后的项目实施前做好前期准备工程。二是1个单位项目多计设计费43.41万元的问题。该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并以实际支付价款作为最终合同价。三是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问题。1个单位已组织监理、设计和实施单位对照图纸逐一检查、逐一整改,整改不合格不予结算。四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尽到质量管理责任,致使项目出现多处质量的问题。1个单位已要求施工单位逐一对照整改,并约谈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要求压实责任。五是1个镇少支付青苗补偿款1.61万元的问题。该镇已将少付青苗补偿发给村民,并加强相关政策文件学习。六是工程项目开展不合规的问题,如竣工图不准确、支付工程款未核实工程量、开展勘察业务未签合同、对取消和新增项目未上报审批等。1个单位已要求施工单位据实重新编制竣工图和整套竣工验收资料,并组织相关人员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政府投资条例》等政策法规学习,在以后的项目中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2.关于平远县南台山森林公园园区道路新建工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整改问题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799.78万元。一是1个镇未落实项目资金开工建设,导致施工单位垫资387.32万元进行项目建设的问题。该镇在后续投资项目有明确资金来源,已避免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二是1个镇项目管理存在漏洞涉及金额412.26万元的问题。该镇已追回多付工程款项10.14万元,制定了镇级项目管理制度,堵塞内控制度存在的漏洞,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费用,杜绝提前支付工程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要求进行采购,并按有关工作会议要求,对所有新投资交通公路项目申办报建手续,后续的工程均办理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进场施工建设。三是1个镇项目完工验收后长时间未进行财审结算的问题。2025年1月该镇已将项目结审材料提交县财政局审核。

  3.平远县城新岭路、环城路、平城北路节点提升工程项目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整改问题1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288.48万元。一是1个单位工程概算编制严重虚高的问题。该单位今后工程严格按相关规定编制概算控制质量。二是1个单位招投标不规范、无施工设计图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问题。该单位今后将严格根据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按照相关程序规范招投标。三是监理单位编制虚假监理月报的问题。1个单位今后将加强对监理单位监管。四是1个单位延误工期的问题。该单位今后将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确保每个项目工程如期竣工。五是1个单位多计工程款52.32万元的问题。该单位已追回多计工程款并上缴财政。六是1个单位项目支出236.16万元无预算的问题。该单位将加强预算管理,未列入预算的不再支出。

  (四)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整改问题32个,已完成整改28个,涉及金额11831.84万元。

  一是1个镇1个单位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不够到位。该镇今后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调研,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严格按照公开招标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并加强学习,严格按照要求整理归档工程项目材料。1个单位追回虚高的建设资金18.63万元上缴财政,并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后严格执行好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1个镇1个单位项目建设过程存在薄弱环节。该镇已对申请支付项目(一期)工程进度款相对应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实。该镇严格规范在建工程成本核算;该镇于2024年8月已按规定拨付20%的工程资金至施工方工人工资专户;该镇在今后涉及项目优化调整时,将按规定程序报批;该镇因工程设计变更,经有关单位申请、确认同意工程临时延期;该镇在以后的项目中加强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并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把关施工质量。该镇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设计施工正在整改中。1个单位已要求施工方按施工图设计要求实施,督促中标单位按规定重新编制工程变更的竣工设计图并上交,并依托科技手段,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超载超限车辆的整治执法力度,提高结案率。

  三是债券资金使用存在风险隐患。1个镇专项债券资金未按募投报告规定使用,尚未完成整改;1个镇已要求有关单位重新编制请款工程量清单。1个镇追回多付工程进度款975.2万元和重复支付的测量费44.2万元。1个镇2个单位债券资金共6829.17万元未形成实际支出,沉淀在建设单位账户,1个镇已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支付,截至2024年12月底,结存资金为874.81万元,尚未完成整改;1个单位已将用于工程项目征地债券资金300万元拨付至镇政府,由镇政府支付征地补偿款到农户;1个单位收到建设单位返还债券3984.39万元后,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的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项。

  (五)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整改问题37个,已整改34个,涉及金额28868.53万元。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27个,已整改26个,涉及金额28323.35万元。一是1个单位存在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该单位已建立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绩效考核、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二是1个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该单位加强财会人员培训学习,严格执行差旅费支出审批制度、规范招待行为、及时做好坏账计提、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工会会员补交会费。三是1个单位资本运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该单位将规范关联方交易事项、完善出借款手续、补办固定资产移交验收手续、向拖欠款项单位发送催收通知书、签订还款协议、追回多付工程款1.89万元;某公司未收回到期股权投资本金和收益1,194.79万元,2024年收回543.015万元,尚未完成整改。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545.18万元。4个单位3个镇多记或少记固定资产的问题。上述单位已组织财会人员培训学习,通过调减调增方式正确登记固定资产。

  3.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2个,正在整改中。一是1个镇部分违法图斑未及时整改的问题。该镇共有违法图斑37个面积312.55亩,未完全整改到位。二是1个镇用于项目建设的农用地未办理转用审批手续的问题。该镇今后将加强用地管理,对建设占用的农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再进行项目的建设。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整改问题6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3331.13万元。

  1.重大经济事项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712.82万元。3个单位1个镇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定、存在先实施后决策的问题。上述单位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重要项目均通过集体研究决定。

  2.财务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2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1230.42万元。一是3个单位1个镇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上述单位已要求财务部门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对现金支付的管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会计原始凭证,对专账进行专户管理。二是2个单位坐支或滞留非税收入16.81万元的问题。2个单位已将非税收入上缴。三是1个镇扶贫资金管理不当损失10.8万元的问题。该镇加强对资金投入的管理,确保资金投入的安全。

  3.项目建设程序和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1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1305.94万元。一是2个单位1个镇存在无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或项目调整变更未按规定报批、超额拨付工程预付款的问题。上述单位今后将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按规定进行办理调整变更手续、工程价款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拨付、对较大的施工项目在施工设计图纸出具后按图施工。二是3个单位1个镇存在项目逾期完工、完工后未及时进行财审结算或自行委托第三方结算审核的问题。上述单位已对财务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按规定的时间将工程结算资料提交财政进行审核。三是2个单位1个镇多付工程款或设计费12.63万元的问题。上述单位已追回多付工程款。

  4.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整改问题1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81.95万元。一是4个单位1个镇存在无公函、隐匿、超标准、重复接待涉及金额75.33万元的问题。上述单位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二是1个单位违规发放补贴补助4.39万元的问题。该单位2023年10月份已停止发放交通补贴,并清退值班补助0.61万元。三是1个单位公务用车未定点维修的问题。相关单位机构改革合并后公务用车维修已定点。四是1个镇违规为全体干部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0.72万元、培训支出超定额标准上限。该镇2020年2月后,未再购买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商业保险,超出规定的标准部分已全部退回单位账户。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存在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未能正确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对整改任务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问责机制较宽松。针对被审计单位整改不力的问题,问责机制存在明显短板。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往往过于人性化,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约谈、诫勉或直接问责追责的方式推动整改工作比较欠缺,导致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审计整改不够重视,缺乏整改动力。三是客观因素影响。有的属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短时间内难以腾出财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归还资金或清理暂付款。有的属于综合性、复杂性交织,协调难度大、耗时较长。有的属于探索开创中出现的新情况,需完善体制机制,源头治理。有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其产生有深层次原因,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逐步解决。

  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单位要将审计整改提升到政治高度,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建立问责机制。为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今年1月,省委审计委员会印发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约谈办法(试行)》,我县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对不及时整改、敷衍整改等情况,多次督办后仍整改不力的,及时启动约谈程序。对于长期整改不力的,按程序移送县纪委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严格的问责机制倒逼整改工作落实。三是加强协同合作。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审计委办公室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在问题线索移送和处理方面形成高效联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加大督查力度。综合运用“回头看”、现场督查、发函督办等多种方式,对重点问题进行持续跟踪。在督查过程中,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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