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8日第1号) 按照《平远县2016年国家、省、市和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县审计局对我县第一季度政府性债务及PPP投融资模式推进情况和存量资金盘活消化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2015年度政府性债务及PPP投融资模式推进情况方面存在问题: 1、2015年度安排的置换债券资金仍有15727.8万元未拨付给债权人。 2015年上级财政安排我县置换债券资金22892万元,全部安排置换清理甄别确定的2014年底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2015年度已拨付债权人7154.2万元,仍有15727.8万元因项目工程进度的原因未拨付,在 暂存款 中挂账,不符合上级财政有关置换债券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 2、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及质量监理报告。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BOT项目建成运营已有一年多时间,但至审计日止仍未取得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监理报告,不符合相关工程管理规定。 (二)2015年存量资金盘活消化情况方面存在问题: 1、部分财政专户未清理,有较大资金结存。 2014年底、2015年底和2016年2月底县财政局各类财政专户(不含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教育收费专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专户、代管资金等)的个数18个,2014年底各类账户余额合计11094万元、2015年底各类账户余额合计26148万元、2016年2月底各类账户余额合计20930万元。 2、部分省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存年限较长,未及时清理。 截止2015年底,存量资金中2013年及以前年度的省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709万元,涉及项目44个。截止2016年2月底止,资金仍未动用的有12个。 二、原因分析 (一)政府性债务及PPP模式推进方面 1、BT工程进度缓慢,债券资金长期闲置,造成存量债务较大。 2、适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PPP投融资模式的相关制度、方案出台滞后,制约我县PPP投融资模式发展。 3、有关部门对工程监管重视不够,造成PPP相关项目工程质量监理和竣工验收工作滞后。 (二)存量资金盘活消化方面 1、上级下拨资金较迟,特别是省市追加指标经常在年末或第四季度才集中下达,造成许多项目因资金不到位无法在年度内实施而形成结转结余。 2、预算及省市追加指标中有专项用途的收入较多,按现行管理办法不能统筹安排。 3、从抽查的11个项目看,影响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形成新的存量资金的因素主要有: (1)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实施单位请款不及时造成资金下拨迟缓。 (2)部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造成资金闲置多年。 三、审计建议 (一)加快以前年度已签约的BT项目工程进度或调整置换项目,避免债券资金长期闲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制定适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PPP投融资模式的实施方案及相关控制制度,使我县PPP投融资模式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对准备建设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开展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筛选出适用PPP模式的项目建立PPP项目储备库,稳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发展,从而突破我县发展资金瓶颈,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民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不断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三)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PPP模式项目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 (四)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开立使用财政专户。 (五)对现有结余结转和暂存资金进行分析清理,对确认属于无法支出或无需再支出的收回再统筹安排。 (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大预算实施力度,研究制订合理的用款计划,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存量资金。加强对预算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及时组织项目实施,保证项目进度,防止因项目建设迟滞而形成新的存量资金。 四、要求整改情况 对上述存在问题审计局已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单位60日内整改到位。我局将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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