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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府办函〔2019〕68号 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平远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9-11-12
来源: 本网
点击: -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梅州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9139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平远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名称改为平远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协调小组组长由县长杨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陈远航、李万年同志担任。

  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县政府办公室(县金融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科工商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国资监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税务局、人行平远支行、平远供电局相关负责同志。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志平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各镇、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镇、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专家组4个保障组。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长由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赖国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发展改革局彭文辉、县司法局谢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黎崇发、县市场监管局颜群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陈以明、县农业农村局曾戈、县自然资源局刘振忠、县公安局林达宏、县交通运输局罗斌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做好省、市下放权限承接工作,协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长由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姚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科工商务局凌旺珍、县公安局姚建军、县司法局林敦伟、县财政局谢文毅、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志强、县自然资源局陈宏、县环境保护局陈广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林南京、县市场监管局颜群标、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李晓文、县法院曾梅麟、县税务局张仕平、人行平远支行林军、平远供电局王海亮、县金融局谢利兰担任。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贸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网络、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长由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姚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凌育松、县科工商务局沈意中、县财政局谢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何远航、县国资监管局赖钦宏、县市场监管局颜群标、人行平远支行林军、县金融局谢利兰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动。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王云飞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发展改革局严伟荣、县环境保护局林宜金、县交通运输局罗斌、县农业农村局杨劲松、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丘慧娟、县税务局韩世机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进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长由政府系统党委副书记陈旋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凌育松、县公安局姚建军、县民政局陈耀东、县司法局余均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黎耘、县卫生健康局姚志勇、县医保局沈福坚担任。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管,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县分管领导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马志军同志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联系各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相关部门组织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组长由县司法局局长谢婷章同志担任。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督查组。

  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主任杨庆联同志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专家组。

  组长及成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另行明确。

  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安排,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全面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加强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

  (二)县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表率,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该放的权坚决放,该办的事加快办,该服务的服务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相关部门要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制,因地制宜,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好办法好做法。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协调小组成员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因工作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实行自然更替,做到任务不变、工作不断。更替时,所在单位要及时书面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


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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