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办函〔2021〕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平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周小勇(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陈琼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万年(县政府副县长) 王志平(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王志平(兼)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 长:赖国华(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严伟荣(县发展改革局)、余均权(县司法局)、杨子勋(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颜群标(县市场监管局)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 长:张教东(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副组长:吴易平(县科工商务局)、姚建军(县公安局)、涂欢(县司法局)、郭大忠(县财政局)、杨志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陈宏(县自然资源局)、杨子勋(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颜群标(县市场监管局)、李晓文(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曾梅麟(县法院)、陈广林(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韩世机(县税务局)、林军(人行平远县支行)、王海亮(平远供电局)、谢利兰〔县政府办公室(县金融局)〕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 长:张教东(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副组长:吴文汉(县教育局)、张天华(县科工商务局)、郭大忠(县财政局)、何远航(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赖钦宏〔县财政局(县国资监管局)〕、杜永灵(县市场监管局)、林军(人行平远县支行)、谢利兰〔县政府办公室(县金融局)〕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 长:王云飞(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彭文辉(县发展改革局)、林宜金(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罗斌(县交通运输局)、林志强(县农业农村局)、丘慧娟(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韩世机(县税务局)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 长:陈旋光(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吴文汉(县教育局)、姚建军(县公安局)、林依坚(县民政局)、余均权(县司法局)、陈以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谢传生(县卫生健康局)、刘冬芳(县医保局) 三、协调小组保障组组长 (一)综合组。 组 长:马志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二)法治组。 组 长:谢婷章(县司法局局长) (三)督查组。 组 长:钟国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四)专家组。 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另行确定。 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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