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远县镇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时间:2024-01-02
来源:
平远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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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府发〔2023〕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平各单位: 现将《平远县镇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各镇承接实施政务服务事项的起始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平远县镇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3年版).xlsx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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