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 本次公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机构性质、服务时限等要素。清单公布后,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实施。在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过程中,不得在申请材料和审批条件中提出相关中介服务要求。 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本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对相关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意见建议,对取消后更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事项,应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对改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技术服务后更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事项,应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后,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国家和省的改革要求实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包括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增加、取消和要素变更等情形,具体由各部门向市编办提出,并由市编办按程序办理。 各部门要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梅市府办〔2015〕36号)精神,进一步梳理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情况,对所属(主管)单位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其中,对专业性强、市场暂时无力承接、短期内仍需由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相关中介服务的,审批部门提出改革方案,明确过渡期限,于2018年1月30日前报市编办。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强化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并依法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严格查处故意拖延时间、巧立名目乱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1: 梅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2: 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3: 梅州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2.《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8.1.1.2。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2.《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8.1.1.3。 附件4: 梅州市民政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5: 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6: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8年第42号)第七条。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5年第62号予以修正)第六条。 附件7: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8: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9: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10: 梅州市水务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11: 梅州市农业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12: 梅州市商务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13: 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14: 梅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15: 梅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九条。 3.《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4年第72号)第六条。 附件16: 梅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17: 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18: 梅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1.《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令2010年第3号)第十一条。 2.《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第十一条。 附件19: 梅州市公安消防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20: 梅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21: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七条;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实施办法》(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三、六条。 附件22: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23: 梅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一条; 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第二章第七条第(五)项。 附件24: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资产证明(银行存款或验资等有效证明)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第十四条。 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2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资产证明(银行存款或验资等有效证明)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设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4年修正)第十四条。 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3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需的体格检查证明 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1.《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五条。
2.《〈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2000年第10号)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医院 事业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在市属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审核、审批所需的设计图、位置图、效果图编制 在市属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核、审批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七条、第八条。
2.《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国宗发〔2006〕52号)第七项。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2 申请成立全市性宗教团体的验资 全市性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公布,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予以修改)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设立所需的资金验资和资产评估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2009年第112号)第九条、第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2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注册资金、净资产、专用设备净值审计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3 民爆物品专业仓库安全评价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具有“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制造业”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民办非企业开办资金验资 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2 基金会原始基金验资 基金会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00号)第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身份证明公证 港澳台居民律师执业证初审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3年第128号修正)第十四条。 公证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2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未受过刑事处罚证明公证 港澳台居民律师执业证初审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3年第128号修正)第十四条。 公证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3 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身份证明公证 港澳台居民律师执业证初审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8年第115号)第五条。 公证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4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身份证明公证 法律职业资格初审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令2005年第94号)第四条。 公证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市管权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第二十条。 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3年第13号)第三条。 列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的单位 事业单位、企业 一、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
二、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一)大型工程:10个工作日;
(二)中型及以下工程:7个工作日;
(三)对修改复审的施工图审查一律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以上时限不包括施工图修改时间和审查机构的复审时间。2 拟建设场地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编制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7年)第七条、第十九条。 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3 大中型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7年)第七条、第十九条。 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4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人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审计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2年第113号)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申请占用、挖掘公路所需的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 占用、挖掘市管公路审批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八条。2.《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5年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条。 具备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咨询、安全评价资质的单位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2 申请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所需的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八条。2.《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5年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条。 具备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咨询、安全评价资质的单位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3 拟投入道路旅客运输已购置或现有客车(超过一年以上)性能检测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含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审批、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82号第六次修正)第十四条;《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2002年12月10日交通部交公路发[2002]590号文印发)。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 企业、社会组织 双方协商约定 4 拟投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已购置或现有车辆性能检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6号)第八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 企业、社会组织 双方协商约定 5 外商以土地使用权、设施和设备等投资道路运输业所需的资产评估证明 港澳企业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审批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4号)第七条。 资产评估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双方协商约定 6 市管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咨询报告 市管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1.《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第二次修正)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2.《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5号)第二十二条。
3.《航道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3号)第二十一条。具有建设工程设计、咨询的企业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7 市管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技术咨询报告 市管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1.《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第二次修正)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2.《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5号)第二十六条。
3.《航道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3号)第二十四条。具有建设工程设计、咨询的企业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涉及水利工程安全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市管权限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5年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条。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业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双方协商约定 2 占用影响市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方案评定 迁移、损坏市管水利工程设施,占用影响市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水政〔1995〕457号发布,《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2014年第46号)予以修改)第八条。 法定的评估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3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2016年第48号修订)第七条。 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初步设计文件包含初步设计报告书、水文分析复核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设计计算书、主要工程量计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投资概算书和其他专题报告。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渔业船员培训 市管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 具有相关条件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证的培训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进口旧机电产品预检验 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发 《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8年第 4号)第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授权或许可的检验检疫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2 设立典当行验资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初审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8年第5号)第十一条。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3 设立典当行所需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初审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8年第5号)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4 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所需的典当行最近两年财务会计报告及营运资金证明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初审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8年第5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5 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所需的最近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审计 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初审 《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改)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水质卫生检验、卫生学评价合格报告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1996年第53号)第十条。 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检验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检验报告 2 放射防护性能检测、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 放射诊疗许可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5年第46号)第十三条、第十七条。2.《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25号)第二条、第三条。 具备放射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检测单位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3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卫生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2011年第80号)第十一、十二、十三条。 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检验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检验报告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修正)第十八条。2、《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7年)第七条。 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2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审核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修正)第十七条。2、《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7年)第七条。 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条件鉴定评审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2003〕172号)。
3.《气瓶充装许可规则》(TSG R4001-2006)、《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TSG R4002-2011)。
4.《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粤质监规〔2017〕1号)。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1年内 2 计量标准器具检定或校准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国务院批准,国家计量局发布,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予以修改)第七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经质监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一般15个工作日内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培训证明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主席令第13号修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 具有培训能力的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2 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证明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5年第80号第二次修正。 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3 申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评价报告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7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管总局第78号令修正)。 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4 申请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设计专篇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 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5 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主席令第13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6 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7 申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主席令第13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8 申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设计专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主席令第13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9 申领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评价报告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5号令)。 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10 申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评价报告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5号令)。 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11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78号令修正);《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5号令)。 取得登记证书的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 双方协商约定 12 较大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78号令修正)。 具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13 矿山救护协议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78号令修正)。 具有资质的救护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14 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 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烟花爆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主席令第13号修改)。 具有培训能力的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45条。 涉及事业单位等多种机构 事业单位或第三方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29条。 涉及事业单位等多种机构 事业单位或第三方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3 食品生产许可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 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20条。 涉及事业单位等多种机构 事业单位或第三方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4 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安全法》第45条。 涉及事业单位等多种机构 事业单位或第三方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所需的验资证明和股东财务情况证明 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第二十一条。 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核算 1.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
2.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梅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批前建筑面积核算的通知》(2012年)。 具备相应城市规划测绘资质的单位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2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 1、《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防[2012]187号)。我省取得国家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执业资质的单位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资格的机构 企业 三年 2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1.《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1〕1号)第四条 ;
2.《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02年12月6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12年修正)第七条 ;
3.《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00年由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12年修正)第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第四十条。具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资格的机构 企业 三年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市级批准和核准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评估报告编制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四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
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具有相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无须编制建设项目选址评估报告。 2 交通影响分析评估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3.《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特定项目才需开展此事项。 3 地形图测绘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五条。 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4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一、四十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十九、四十一条。具有相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5 建设项目规划日照分析报告 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九条;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三条;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具有相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或建筑设计资质的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涉及住宅项目才需开展此事项。 6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十三.四十四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具有相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7 图形规整成果报告、规划成果数据检查审核报告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三条;
4.《梅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实行数据规划电子报批工作的通知》(梅市规〔2013〕186号)。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8 建筑面积核算成果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三条;
4.《梅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实行数据规划电子报批工作的通知》(梅市规〔2013〕186号)。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9 规划验线成果报告 建设工程验线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 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10 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排水口水质、水量检测报告(预测报告)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 事业单位、企业 双方约定 市水务局划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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