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要求各相关股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方案要求,认真排查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风险管控,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二是传达深入开展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精神,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县市场监管局各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参加梅州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梅州市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随后召开平远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各股室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清查隐患等。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药品经营使用领域监管。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利剑行动”,重点排查日常用量多、危害大的疫苗类、血液制品、急救类、抗癌类、慢性病、妇女儿童用药品,以制售假劣药品的黑窝点、药品中转地、城乡接合部、医院周边、中药材市场等为重点打击对象,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制售假劣药品等行为。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药店等监测“哨点”作用,重点聚焦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医疗机构,农村、城乡接合部的零售药店和个体诊所。累计检查药品使用单位医疗机构10家次,药品经营企业34家次,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中药饮片未保留原包装标签、药品直接放置地面、未按药品贮存条件的要求存放、供货企业“三证”不完善或过期等问题,均责令其限期整改,未发现“挂靠”“走票”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医疗器械领域监管。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梅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医疗器械领域行动方案》(梅市市监函﹝2022﹞78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重点排查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医疗器械行为、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医疗器械行为、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美容领域的违法行为。共检查医疗器械使用企业及牙科诊所27家次,发现部分企业未做好购进验收记录,部分供货商资料不全或已过期,已当场指出并责令限期整改完善。 (三)加强化妆品领域监管。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积极开展打击儿童类、染发类等化妆品非法添加及擅自变更配方生产“亮剑行动”。以儿童类(宣称护臀、预防红屁股及红疹、湿疹等)、染发类、防晒类及其他美白祛斑类等特殊用途化妆品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和擅自变更配方的生产行为。6月份以来,在市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下,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化妆品专项整治统一行动,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销售的化妆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所经营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等。累计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56家次,现场发现有4家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均已立案。 三、案件查办情况 截至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共立案5宗,其中药品类1宗,已办结,属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货值为0.2175万元,总罚没款0.7万元;化妆品类立案4宗,已办结3宗,属于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货值为0.05987万元,总罚没款0.22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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