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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2-11
来源: 本网
点击: -


2019年,平远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我县被司法部评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被广东省评为“全省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自2015年起在依法行政考评中,连续多年荣获梅州市优秀等次。目前,全县8个镇、143个村(居)全部达到省市法治镇、法治村标准,其中东石镇锡水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长田镇官仁村等9个村(居)被评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着力创优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数字政府”、供给侧、放管服、投融资等重点领域改革,财税金融体制、商事登记制度、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等184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精简率达20%,企业登记、注销缩减至0.5个工作日内,新办“多证合一”执照13029份,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重点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查询点等政务信息公开载体,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效果。全国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2019年度办理信息公开申请7件。三是全面开展涉改单位权责清单梳理工作。对机构改革涉改单位开展事项划转调整,完成2470项实施清单和184项权责清单的划转调整。同时,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完成监管事项实施清单梳理,全县共梳理监管目录清单544条,检查事项清单284条。

(二)着力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水平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积极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印发了《平远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听证事项目录》(平府办函〔201952号),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认真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扩大公众参与。凡涉及群众利益相关事项均坚持一律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按照规定组织听证。2019年,我县组织了省道225线平远县大柘至石正段改建工程项目、国道206线平远县田螺纽至超竹段改建工程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多场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律师参加听证,保证程序公正和决策公开。三是重视风险评估、专家论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按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并引进咨询公司、客都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评价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评估、论证。如针对省道225线平远县大柘至石正段改建工程、县城建筑垃圾减量场及环保综合利用生产线项目、仁居稀土矿整合等项目,均召开相关论证会予以风险评估,保证项目未雨绸缪,平稳有序推进。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工作部署,组织相关单位对我县涉及机构改革、证明事项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保留规范性文件27件,修改11件,废止32件,宣布失效13件。清理结果按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印发并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积极组织县政府常务会学法活动。印发了《2019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平府办函〔20196号),组织了六个专题的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有效提高了我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能。针对执法和司法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利益驱动式执法等问题,20195月底,组织对全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开展专项督察;10月,配合省市组织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同时,主动对接企业和执法部门,从执法程序和处罚裁量上对执法案卷进行审核,并提出督察建议,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各单位列出问题清单,要求全面整改落实。积极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执法监督活动,保证查处程序依法依规。积极支持县纪委监委工作,有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执法、依规执法。

2.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191115日至1220日,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到全县39个行政执法单位实地抽查2018111日至20191031日期间的行政执法案卷,共抽查各类案卷195宗,提出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216条,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行政执法案卷,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减少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同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相关法律人士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执法机关案件办理质量。

3.大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19625日至28日、1113日,在县委党校组织举行两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共有470人参加,通过率分别为98.4%100%201810月至20196月期间,按照省市统一安排举办了32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解读及相关实务》专项培训;20196月至9月,举办两场全县行政执行信息公示专题培训。同时,专门收集整理形成《行政执法资料汇编》《行政执法流程及执法文书范本》培训学习资料600多本,并发放至各执法单位,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

4.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我县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全县39个行政执法部门39个行政执法主体已于20196月全部开通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各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均统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2019年全县执法单位共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17891宗,行政检查案件8237宗(次数)。其中,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检查案件135宗,行政处罚案件73宗,行政强制案件2宗,行政许可案件314宗。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抓实人民调解工作。一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2019年,我县共排查纠纷747次,在排查中预防纠纷443宗,受理矛盾纠纷727宗,成功调处722宗(其中成功调处重大案件3宗),成功调处率为99.31%二是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在县城城北居委会设立专门的个人调解工作室。三是加强闽粤赣司法行政大协作,成立八尺镇排下村边际人民调解工作室,组织召开了闽粤赣平安边际走廊司法行政交流暨人民调解培训会,相互促进、相互提高,打造平安边际走廊,维护边界社会和谐稳定。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2019年,我县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当事人均撤回申请),行政应诉案件2宗(均胜诉)。全县12个基层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指定司法所联络员指导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及代为接收和转交行政复议申请资料,实施“便民复议”。

3.畅通拓宽信访渠道。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网上信访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处置群众投诉举报,着力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2019年,我县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的重大群众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重大异常信访事件。

(五)全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继续完善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体平台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建设,重点抓好5个镇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站和20个村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2.继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想方设法、积极主动统筹28位社会律师担任全县143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2019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1531人次,法律宣传504场次,出具专业法律意见42份,参与人民调解案件9宗,其他法律服务事项23件。

3.推进社会律师事务所建设工作。2019822日,广东平梅、广东广信君达(平远)2间律师事务所在我县司法局举行开业揭牌仪式,结束了我县一直以来没有社会律师事务所的历史。两间社会律师事务所的开业揭牌,将更好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助推平远加快振兴发展。

4.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畅通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落实好十件民生实事,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达到全覆盖。2019年,法援处接待咨询人数780人次,为困难群众代书105份,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1件(其中民事案件1件、刑事案件180件)。

(六)行政权力的制约和保障得到强化

自觉服从县委领导,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密切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30件、县政协委员提案50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存在问题

2019年,在全县各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精诚合作下,我县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差距。一是机构改革后,相关工作机制体制仍未理顺,存在改革后部分工作衔接不顺畅等问题;二是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进行社会治理的法治理念还未普遍树立,法治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对各镇、县直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大,行政权制约与监督机制还不配套、不健全,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四是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020年,我县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市总体部署,立足本县实际,认真调研,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制订印发《平远县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平远县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和安排,压实层级领导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检查落实。重点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推进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制度化,奋力推进依法行政。

2.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认真做好省市下放经济建设和社会民生领域审批事项的承接,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许可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加大数据平台建设力度,积极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3.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落实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善重大决策事项民意调查机制,办好政府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畅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健全统一审查制度。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达到政府相关层级行政权力制约的常态化、长效化。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法治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决策部署,建设高素质法治化干部队伍,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行政执法人员队伍法律知识培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落实并做到常态化和规范化。

5.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推行“阳光复议”,进一步推进全县12个基层司法所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的业务下沉,让广大基层群众在“家门口”或“最多跑一次”就能申请行政复议。

6.认真开展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做好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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