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p手机版

wap手机版

wap手机版二维码

平远发布

平远发布

平远发布公众号二维码

回到顶部

关闭
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限期清理原上远茶场 国有土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的通告
时间:2020-05-18
来源: 平远县政府办公室
点击: -

平府公〔20204


为加快乡村振兴发展,推进城镇建设步伐,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位于八尺镇竹村、仁居镇上远村的国有土地(原上远茶场)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进行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为八尺镇竹村、仁居镇上远村的国有土地(原上远茶场),共576824.8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二、在上述土地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所种植的农作物、林木及其他附着建(构)筑物、坟墓(含金埕)等,限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2020618日前),到所属镇人民政府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行清理完毕。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清理的,由所属镇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清理。

附件:原上远茶场国有土地清理范围图.pdf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0518


返回顶部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粤ICP备05022886号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ICP备案:粤ICP05022886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您已离开平远县政府门户网,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页面跳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