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远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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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数〔2020〕4号 局机关各股室、中心、窗口: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远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平府办函〔2020〕15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实际,特制定《平远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9〕202号)文件要求,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作出重大行政决策。 附件∶平远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平远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 平远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0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根据依法行政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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