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平远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1-07-20
来源:
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
平府办函〔2021〕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平各单位: 为进一步构建完善我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平远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善波(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马志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淼祥(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先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黎伟(县发展改革局)、黄维瑞(县科工商务局)、刘广海(县司法局)、王碧芳(县财政局)、王瑞荣(县自然资源局)、杨子勋(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凌平(县水务局)、林申智(县应急管理局)、李伟胜(县市场监管局)、韩垂尚(县林业局)、钟浩明(县政府督查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先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照程序报组长批准,并抄送县委编办。 各镇要相应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并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同时,撤销原平远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返回顶部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粤ICP备05022886号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