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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远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2-04-28
来源: 平远县人民政府
点击: -

平府办函〔2022〕3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平各单位:

《平远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列为听证事项的还须按规定举行听证,并及时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完整归档,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的宣传解读与执行,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附件:平远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平远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听证事项

承办单位

1

平远县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县发展和改革局

2

调整平远县城区供水价格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

平远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

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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