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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1-11
来源: 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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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紧扣省、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县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会、报告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培训的必修课、列入“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学深悟透,知行合一。二是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系统部署推进法治平远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科学制定法治平远建设规划、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印发《平远县2022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平远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三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听取平远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精神。组织学习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会、广东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结合实际抓好整改,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反有组织犯罪法、行政处罚法、法律援助法、审计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等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四是利用媒体阵地加强宣传。依托县融媒体矩阵,通过《平远新闻》、“平远发布”、平远通APP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实现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推进政务服务与江西寻乌县和福建武平县实现“跨省通办”,10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二是不断优化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梳理县直各部门“免证办”清单,实现办理相关事项可免交省内颁发的纸质营业执照或其复印件。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即办率99%,压缩时间比例达95.43%,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率达95.03%。利用“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粤商通”APP等平台,让商事登记实现“随办”“立取”,实现企业开办0.5个小时办结。三是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切实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共收集汇总25个县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406项,清理涉证明材料765项;镇级政务服务事项43项,清理涉证明材料88项,全部纳入免提交清单,切实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四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完善工作机制,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共出动“双随机”执法人员205人次,抽查企业854户。五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运行我县“双公示”平台,做好信用状况监测和信用联合专项治理工作。发布诚信“红黑榜”2期,将81户失信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立案吊销37家名存实亡的企业。强化“双公示”平台数据录入和共享。累计录入15169条数据,其中行政许可11977条,行政处罚3192条,主动向社会公开。全年我县无机关、事业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六是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我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重要内容,推动更好地发挥政府职能。出台了《平远县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对中小企业金融政策的支持。县检察院制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不断拓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县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做好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严格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制定主体清单制度,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8件。二是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常态化。完善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建立清理结果法制审查机制。今年组织开展了涉建筑垃圾管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县未有该类规范性文件。

(四)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切实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印发《平远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组织《梅畲田园综合体道路(泗水至梅畲段)改造提升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等多个项目公众征求意见。组织《平远县2022年部分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及取消方案》《闲置土地处置》多个项目听证会。各镇各单位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要求,结合实际编制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结合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情况通报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各镇和25个政府工作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二是完善和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聘请广东世纪华人(梅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12个镇、县直20多个行政执法单位均聘请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合同洽谈、处理涉法涉讼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强政府决策事项审查。重点针对县重点项目和工程事项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职能,认真把好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材料及其他决策事项的法制审查关。全年共审查重大合同24件、政府常务会议行政决策议题及其他涉法事项169件。四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印发《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后评估工作,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认真做好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我县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做好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部分的抽检工作,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成绩。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证编号及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目前共组织换发新证709张。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全县63人参加,通过率100%。三是积极推广使用梅州“粤执法”。印制《行政执法“两平台”(粤执法)相关资料文件汇总》《行政执法“两平台”综合培训资料》各1000本,分发到各镇及县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学习。举办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梅州粤执法)操作系统培训会,对全县41个行政执法单位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全年各镇及县行政执法单位共通过梅州“粤执法”线上全流程办结各类案件810宗,其中行政检查案件753宗、行政处罚案件57宗,共产生行政执法文书2633份。四是常态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各类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共2814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929条、行政检查信息714条、行政处罚信息171条。五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法》的贯彻落实。印制《行政处罚法》宣传活页、《广东省行政执法制度规范(2019—2022年)》等执法实务汇编发至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和综合法律知识。全县各单位共组织线上、线下培训学习26场次。六是持续推进强化督察。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在《2021年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情况通报》上作出的批示,进一步抓好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向纵深发展。七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实施评估工作。制订评估方案,成立评估小组,对我县第一批下放519项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情况及承接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经评估提出拟回收事项130项(其中行政检查13项、行政处罚109项、行政强制8项),按程序上报市评估确定事项收回目录。八是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工作方案,对各镇县直执法单位在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等六个方面进行专项整治,未发现有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九是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组成3个评查组对全县39个行政执法单位的案卷进行实地抽查,共抽查各类案卷232宗,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63条,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水平。

(六)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水平。一是深入推动应急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应急预案审查备案程序,严把部门、企业应急预案审查备案工作,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县级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县应急预案体系。二是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三防”等防灾救灾工作,推进地质灾害避险工程治理,完善“一盘棋”应急响应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依法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行动。成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协调领导小组,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社区三人小组”排查作用,加强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平人员排查。加强常态化培训和应急演练。坚持疫情防控依法依规进行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二十条和新十条防控措施,扎实推进依法防控疫情,不搞简单化,“一刀切”等,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技术标准落实落细。

(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发挥各镇行政复议受理窗口作用,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按时办结,注重用调解方式来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宗,其中受理并作出复议决定5宗,作出终结审查决定6宗,以调解方式结案9宗。二是提升行政应诉水平。发挥诉讼服务站作用,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建立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全年办理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2宗,其中各级法院作出判决10宗,县政府均胜诉,另2宗正在审理中。三是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县镇村(社区)三级调委会、边际纠纷调解工作室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作用,创新推进“庭所共建”试点,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36宗,成功调处530宗,正在调解6宗,调解成功率98.9%;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34次,预防矛盾纠纷296件。四是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积极推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市域通办、刑事辩护全覆盖等便民制度机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来电咨询639人次,代写法律文书78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2宗。五是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在12个镇、143个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12348法律服务热线,“12348广东法网”为群众提供公证、法援、咨询、调解、远程会见等多元化和一站式服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共开展法治宣传433场次,参与人民调解11宗,解答法律咨询1813人次,出具专业法律意见18份,办理其他法律服务事项216件;“12348”广东法网共接单61宗,服务时长1608分钟。六是全力打造“信访超市”。整合调处力量,化解矛盾纠纷。以重点部门集中常驻、一般部门轮换入驻,主管部门随叫随驻的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实现全口径快速协调化解群众各类信访诉求。七是深入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落实为重点,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梅安2022”“百日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强力打击涉枪爆、电诈、盗抢、黄赌毒、食药环和养老诈骗等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有效规范了行业秩序。八是积极引导律师参与社会治理。依法加强律师行业监督管理,开展危害政治安全律师重点人员教育管控专项行动,引导督促全县律师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坚决不碰高压线;签约28名律师担任全县143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通过坐班服务、法治讲座、参与调解、解答咨询等方式,引导群众以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八)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80件,县政协委员提案55件。认真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参加行政应诉,主动接受司法监督。二是加强政府督查工作推动政策落实。通过开展“三定一督一通报”,对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民生实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地见效。三是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开展政策跟踪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和民生审计等审计监督,全年共组织实施审计项目19个,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547.3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9452万元,作出审计处理决定11宗。四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全年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376条,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未收到人民网省长市长留言。五是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和12345热线工作。全年共接到群众政务服务效能投诉1件,均按时办结。全年承接处理12345便民热线、粤省心、好差评工单共达2585件,按时办结率100%,回访群众满意率99.62%。六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九)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学法常态化。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等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案件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全县4882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平均分达99.45分,参考率、及格率和优秀率均超过99%。二是持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活动,有力有序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选取县公安局等5个单位在2022年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上进行现场述职并评议,全部评为“优秀”等次。三是有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制订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积极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县目前有“法律明白人”568人,打造了一支群众身边的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在巩固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今年差干镇加丰村、上举镇畲脑村成功创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有力助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形式多样开展法治宣传。开展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线上有奖竞答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进家门”活动,在县城7个主要社区出入口,以灯箱的形式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在大柘镇官田广场建造大型户外LED普法宣传显示屏,精选内容定时推送,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

(十)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一是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常态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大柘镇党委、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职,其他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书面述职,推动领导干部“述法”常态化。二是开展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落实情况自查和整改工作。据统计,全县12个镇及25个政府工作部门均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含公开情况)。三是积极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工作。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广东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结合实际制订我县整改方案,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县政府常务会组织学习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会、广东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制订实地督察方案,积极配合市来平开展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整改工作的督察工作。四是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对各单位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领导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进行督察。五是认真抓好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结合省对市2021年度法治建设考评反馈存在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六是扎实做好法治梅州建设考评工作。根据2022年度法治梅州建设考评办法、考核标准及细则,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扎实做好我县法治建设考评工作。

二、主要存在问题和2023年主要安排

2022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还需加大,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仍需规范和充实;二是乡镇职权下放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展不平衡;三是律师、公证、社矫、基层法律服务等公共资源仍然紧缺。2023年,我县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平远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二是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全面贯彻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持续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五是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大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六是持续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督察考核,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有效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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