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函〔2023〕73号 县安委办: 《关于提请审批2023年平远长田平远县晨光牧业有限公司“8·2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平远县“8·2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提交的《平远长田平远县晨光牧业有限公司“8·2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 二、同意《调查报告》对该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认定的结论。 三、同意《调查报告》对该事故的责任认定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你办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抓紧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出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四、同意《调查报告》提出的行政履职情况及建议。长田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所辖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五、同意《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请县安委办严格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此复。 附件:平远长田平远县晨光牧业有限公司“8·2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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