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办函〔2024〕3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平有关单位: 《平远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教育局反映。 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平远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基函〔2022〕32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创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3〕53号)、《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远县创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平府办函〔2023〕3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平远县创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建设,力争在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并通过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验收,全面落实改革任务,结合我县当前实际,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一、创建基本情况 自实施创建工作以来,对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至目前,我县在33个观测点中,已达标17个观测点(分别是:1、2、5、6、9、10、11、14、15、19、20、21、22、24、25、29、33),经补充完善资料可达标的有8个观测点(分别是:3、4、7、8、17、23、31、32),需要采取攻坚举措可达标的有8个观测点(分别是:12、13、16、18、26、27、28、30),完成率51.5%,详细情况见附件1。 二、工作目标 对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标准,实施攻坚行动,推动“一镇一公办园”建设,完善督导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提高普及普惠水平,力争2024年底督导评估项目达标率100%,2025年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验收。 三、具体举措 在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县创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由县教育局专门成立创建工作专班,根据我县创建情况和目标任务,对照各项观测指标,制定攻坚任务分解表,压实责任,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全面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巩固提升已达指标。对已达标的17个观测点,加强跟踪管理,促进达标项目的水平巩固提升。 (二)继续完善可达指标。细化8个观测点的工作举措,明确责任,逐项完善,逐项过关。重点做好: 1.观测点3、8完善举措:(1)2024年8月底前完成长田、热柘幼儿园回收转制,公办园事业单位登记和网站公示;(2)2024年底完成中行幼儿园建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长田镇、热柘镇、中行镇) 2.观测点4完善举措:梳理汇总县委、县政府工作报告、会议纪要、主要负责同志讲话等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方面的资料。(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局) 3.观测点7完善举措:梳理及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文件资料。(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各镇) 4.观测点17完善举措:梳理完善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师的工资收入的政策措施文件,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 5.观测点23完善举措:完成全县幼儿园均实现责任督学挂牌工作,实现督学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6.观测点31完善举措:制定培训规划,将民办园园长和教师纳入全县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范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观测点32完善举措:将民办园纳入师德师风督导评估,把师德表现列为续聘的重要条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强举措攻坚指标。突出重点,疏通堵点,明确涉及8个观测点的6项攻坚举措,集中精力,重点攻关,在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攻坚克难并取得实质性突破,有效推进“双普”督导评估工作。 1.观测点12、13攻坚举措:制定与幼儿园奖补相关的《平远县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实施意见(试行)》及体现民办园教师工资标准的《平远县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县级财政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及集体园的财政补助政策,对年检合格、规范化、普惠性、等级幼儿园实行分类奖补。(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2.观测点16攻坚举措:由县教育局结合编外人员规范要求深入各公办幼儿园调研和从严审核把关后,汇总报县编外人员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一园一议”“一事一议”严控编外教师用工方式和用工规模审批,并参考我县公办中小学非常设岗位教师工资水平核拨标准,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制定《平远县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岗位设置及薪酬指引》工资待遇政策文件,着力解决公办园同工同酬问题,按规定保障编外教职工在福利、培训、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方面与编内人员享有同等权益,落实公办园非在编教职工足额足项缴交“五险一金”。(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 3.观测点18攻坚举措:根据《平远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制定《平远县民办幼儿园教师依照公办园教师标准落实五险一金政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重点保障全县各民办幼儿园依法依规限期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对没有按要求实现“五险一金”全覆盖的幼儿园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与年检及幼儿园奖补等挂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远管理部) 4.观测点26、27攻坚举措:(1)督促生均4项指标(必达指标:生均室外游戏场地面积、生均幼儿活动用房面积、生均建筑面积;参考指标:生均绿化场地)不达标的幼儿园通过改扩建或减少招生人数等方式限期整改,到期仍未达标的依法依规责令关闭;(2)科学系统制定2024年秋季全县幼儿园招生方案,严格按生均4项指标来确定各幼儿园招生人数和班额,其中城区幼儿园重点通过调剂学生、减少招生规模和设立混合班等方式安排招生计划。(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5.观测点28攻坚举措:全面落实“两教一保”制度,对师资3个指标(专任教师占比、教职工占比、保教人员占比)不达标的幼儿园进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到期仍未达标的依法依规责令关闭。(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观测点30攻坚举措:巩固落实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和定期注册制度,重点督促民办幼儿园提升园长、专任教师持证率,将专任教师持证率达标情况与年检审核及幼儿园奖补等挂钩。(1)根据该园专任教师持证情况确定2024年秋季招生规模;(2)支持指导民办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考证,统筹资金组织考前培训,提高民办教师持证考试的过关率;(3)督促民办幼儿园提高新招聘教师门槛,新招教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4)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制定人才优惠政策,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强与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等合作,为民办幼儿园引进持证幼儿教师搭建平台。(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县创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县创建工作专班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指导协调,压实部门责任,统筹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实验区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统筹各级各类资金,重点支持城北实验幼儿园、东石实验幼儿园、中行中心幼儿园项目建设,全力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相关补助、扶持奖补、培训等经费(详见附件2)。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倒排工作时间,逐项推动落实,保障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四)强化督导督办。县创建工作专班要加强跟踪督导,建立创建工作督导评估监测制度,动态掌握创建工作进程,切实加强督导督办,定期通报创建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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