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上报审批仁居镇上远村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平自然资请〔2019〕17号)收悉。经2019年5月8日和5月21日召开的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仁居镇上远村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接此批复后,你局应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仁居镇上远村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3日 附件 仁居镇上远村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方案 一、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一) 拟出让的工业用地位于仁居镇上远村,土地面积66621.3㎡,平远县2019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66621.3㎡。属政府储备的国有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到位,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未办理储备土地抵押手续,已具备出让条件。根据《平远县仁居镇上远村(原上远农场)用地66621.3平方米土地用地规划条件(2019-004)》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拟对该宗地进行公开出让,现制订供地方案如下: 1.土地出让现状:净地; 2.土地出让面积:宗地面积66621.3㎡,可出让建设用地面积为66621.3㎡; 3.土地用途:工业; 4.容积率:≥1.2; 5.土地使用年限:50年; 6.用地规划设计要求:详见《平远县仁居镇上远村(原上远农场)用地66621.3平方米土地用地规划条件(2019-004)》; 7.用地要求: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否则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处置; 8.评估价:145元/㎡(总价966.01万元,折合9.67万元/亩); 9.土地成本:5.5553万元/亩(折合83.33元/㎡); 10.土地出让底价: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四、六条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以评估价145元/㎡(总价966.01万元)作为土地出让底价; 11.土地出让金的缴交: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后,竞得者须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全额出让价款; 12.应缴交的相关费用:相关税费; 13.竞买保证金:按底价的50%缴纳竞买保证金,每次竞价阶梯为20万元; 14.土地交易方式:委托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 二、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二) 拟出让的工业用地位于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三期,土地面积26668.3㎡,其中平远县2013年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6065.55㎡,2017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20602.75㎡。属政府储备的国有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到位,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未办理储备土地抵押手续,已具备出让条件。根据《平远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2019-002)》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拟对该宗地进行公开出让,现制订供地方案如下: 1.土地出让现状:三通一平; 2.土地出让面积:宗地面积26668.3㎡,可出让建设用地面积为26668.3㎡; 3.土地用途:工业; 4.容积率:≥1.0; 5.土地使用年限:50年; 6.用地规划设计要求:详见《平远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2019-002)》; 7.用地要求: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否则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处置; 8.评估价:193元/㎡(总价514.7万元,折合12.8667万元/亩); 9.土地成本:11.9207万元/亩(折合178.8元/㎡); 10.土地出让底价: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四、六条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以评估价193元/㎡(总价514.7万元)作为土地出让底价; 11.土地出让金的缴交: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后,竞得者须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全额出让价款; 12.应缴交的相关费用:相关税费; 13.竞买保证金:按底价的50%缴纳竞买保证金,每次竞价阶梯为5万元; 14.土地交易方式:委托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 三、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三) 拟出让的工业用地位于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三期,土地面积30397.5㎡,其中平远县2013年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9415.66㎡,2017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20826.13㎡,高速公路连接线用地155.71㎡。属政府储备的国有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到位,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未办理储备土地抵押手续,已具备出让条件。根据《平远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2019-001)》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拟对该宗地进行公开出让,现制订供地方案如下: 1.土地出让现状:三通一平; 2.土地出让面积:宗地面积30397.5㎡,可出让建设用地面积为30397.5㎡; 3.土地用途:工业; 4.容积率:≥1.0; 5.土地使用年限:50年; 6.用地规划设计要求:详见《平远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2019-001)》; 7.用地要求: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否则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处置; 8.评估价:193元/㎡(总价586.67万元,折合12.8667万元/亩); 9.土地成本:11.9207万元/亩(折合178.8元/㎡); 10.土地出让底价: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四、六条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以评估价193元/㎡(总价586.67万元)作为土地出让底价; 11.土地出让金的缴交: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后,竞得者须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全额出让价款; 12.应缴交的相关费用:相关税费; 13.竞买保证金:按底价的50%缴纳竞买保证金,每次竞价阶梯为5万元; 14.土地交易方式:委托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 四、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四) 拟出让的工业用地位于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土地面积18014.42㎡,属政府储备的国有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到位,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未办理储备土地抵押手续,已具备出让条件。根据平远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4月26日出具的《平远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拟对该宗地进行公开出让,现制订供地方案如下: 1.土地出让现状:三通一平; 2.土地出让面积:宗地面积18014.42㎡,可出让建设用地面积为18014.42㎡; 3.土地用途:工业; 4.容积率:≥1.0; 5.土地使用年限:50年; 6.用地规划设计要求:详见《平远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7.用地要求: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否则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处置; 8.评估价:240元/㎡(总价432.35万元,折合16万元/亩); 9.土地成本:11.5822万元/亩(折合173.73元/㎡); 10.土地出让底价: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四、六条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以总价433万元为土地出让底价; 11.土地出让金的缴交: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后,竞得者须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全额出让价款; 12.应缴交的相关费用:相关税费; 13.竞买保证金:按底价的50%缴纳竞买保证金,每次竞价阶梯为5万元; 14.土地交易方式:委托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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