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春节期间我县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好市、县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平远县卫生监督所积极响应各级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主动作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于1月12日至20日期间,对全县重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制水、供水单位等60余家开展卫生和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同时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引导和督促县城美容美发、沐足场所从业人员落实核酸检测工作。在兼顾面上检查的同时,工作人员深入汽车站、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足场所、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详细检查,确保全力维护好辖区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专项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逐项对照卫生标准和疫情防控制度要求,查看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公共区域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公共场所通风、卫生设施运转和二次供水卫生以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施单位卫生措施落实情况,做到重点部位全覆盖、重点环节全把控。从专项检查情况看,各场所卫生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总体良好。大部分美容美发、住宿场所经营单位,能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进入顾客进行扫码、测体温并做好消毒记录,公共用品用具能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二次供水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均能规范履行检测与维护职责;辖区内集中式制水、供水单位制水工艺、消毒设施符合规范要求;相关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能够较好落实健康管理规定。但少数单位、经营场所卫生和疫情防控工作也还存在漏洞,主要表现为,部分从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口罩、健康合格证到期未及时办理,个别餐饮具服务行业卫生环境不达标,包装间存在杂物堆放,部分工作人员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口罩。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现场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立即整改。下一步,平远县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对各类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未履行防控措施的单位将严厉查处,从严从细抓好疫情防控和卫生工作各项措施,全力保障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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