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有效预防新冠肺炎、春季常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梅市防疫指办防控函《关于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建议函》〔2022〕58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等相关工作要求,近期,平远县卫生监督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组成联合监督检查小组,对辖区内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春季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此次检查覆盖全县中小学校30家、托幼机构45家,共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6份。 春季开学检查重点是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教学及生活环境、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春季常见传染病防控、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使用、保健室设置与运转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中,卫生监督员在认真查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的同时,也在现场认真查看了隔离观察室设置及配置情况、教室环境、校(园)内供水设施设备、卫生间、宿舍及周边卫生环境等。从检查情况看,全县学校与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稳定有序开展,积极认真落实;卫生状况方面整体状况良好,特别是部分学校如田家炳中学、差干中学等学校学生宿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但部分学校(托幼机构)也存在有自备水源水质年度未检测、因病缺勤及追踪记录不全、消毒登记不规范等细节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提出并下发限期整改监督意见书,并要求:一是要做好新冠肺炎以及春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好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因病缺勤、病愈返校证明及病因排查登记等各项登记工作;二是开学前做好自备水、直饮水的水质卫生检测工作,保证饮用水设施设备及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三是能够结合新冠肺炎疫情最新防控要求,定期对学生宿舍、卫生间、浴室以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洗和消毒;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向师生普及新冠肺炎及季节性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 下一步平远县卫生监督所将持续认真全面履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职责,致力校园卫生健康,指导规范学校卫生工作,压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与教育、市场监管等业务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学校和托幼机构联防联控,守护广大师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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