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平远县大柘镇坝头村、程西村、黄沙村、梅二村、贤关村、漳演村,热柘镇热水村、热柘村,长田镇长江村、长庆村、高南村,河头镇河清村、双溪村、田心村、向阳村,八尺镇八尺村、肥田村、楼前村、石峰村、樟田村,中行镇快湖村部分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平远县大柘镇坝头村、程西村、黄沙村、梅二村、贤关村、漳演村,热柘镇热水村、热柘村,长田镇长江村、长庆村、高南村,河头镇河清村、双溪村、田心村、向阳村,八尺镇八尺村、肥田村、楼前村、石峰村、樟田村,中行镇快湖村(详见附件)。 二、征收目的:新建瑞金至梅州铁路项目(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段)。 三、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平远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 四、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装修,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新建瑞金至梅州铁路项目(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段)拟征收土地红线图.pdf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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