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平远县大柘镇墩背经济联合社,墩背村许才、农会、棉地、街上、楼下、塘唇、红光、新丰、龟形、红二、红一、里仁、上新屋、丙部、大屋下、解放、百公坳、排子、山下、锁形、下新屋经济合作社,程西村一队、二队、三队、四队、五队、六队、七队经济合作社,程北村上徐、下徐、排里、草塘面、门楼背、墩下、上竹元、坝头付经济合作社,坝头村虾公山、下街、上街、老下、老福塘、大塘肚经济合作社,东片村老屋、暗行、新政经济合作社,河岭村河一、河二、下岗、丘屋、大路下经济合作社,清河村田心经济合作社,岭下村和平、红艺经济合作社;东石镇洋背村竹园、下坝、田心、上坝、黄泥丘、高桥经济合作社,锡水村洋楼、上屋、牛角、炉丰、赤岭经济合作社,双石村乌泥嶂、圩上、上新、上曾、下曾、大墩二、大墩一经济合作社,明洋村梅子坑、山下、老屋、大湖背、程坑、坪子、车子岗经济合作社,凉庭村山塘尾经济合作社,东石经济联合社,东石村下屋、下大营、塘背、深坑唇、上屋、上大营、山塘、门楼、老屋、坑尾、禾坪岗、岗上大园、大巷、上学塘经济合作社,大屋村外片、上新、坑子背、坑唇、方坪、上片经济合作社;上举镇文裕村新建、龙虎、红岩、河西、河东经济合作社,畲脑村粗子、井头、小畲经济合作社,上举村自前、中心、营场、塘尾、双门、石角、狮堂、上新、杉叾、排上、立新、大水经济合作社,八社村塘里、石岭、坑里、赤城经济合作社;差干镇差干村杞溪、罗车经济合作社,加丰村圩二、长布经济合作社,湍溪村茶陂、河背、石下、下坪、新屋、永红、中心、竹岭经济合作社,文丰村大园、上屋、水口、下村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实施梅州平远至福建武平高速公路(广东段)。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平远县大柘镇墩背村、程西村、程北村、坝头村、东片村、河岭村、清河村、岭下村;东石镇洋背村、锡水村、双石村、明洋村、凉庭村、东石村、大屋村;上举镇文裕村、畲脑村、上举村、八社村;差干镇差干村、加丰村、湍溪村、文丰村。(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286.5549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20日(10个工作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20日,平远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装修,违反规定抢建、抢种、抢装修的,对于抢建、抢种、抢装修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梅州平远至福建武平高速公路(广东段)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pdf 平府公〔2025〕43号平远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梅州平远至福建武平高速公路(广东段)).pdf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粤ICP备05022886号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