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03-23
来源: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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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2〕2号)《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广东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手册(试行)》精神,开展了《平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为低风险,可实施。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至4月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或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753-8899823 邮箱:pyzrzygh@163.com 附件:《平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pdf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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