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 远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在县城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平府公〔2019〕10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县防空警报设施性能和布局是否达到要求,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19年9月18日在县城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19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 二、届时县城区将启动固定警报器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三、平远县广播电视台将分别在平远1、平远2频道两套节目和平远人民广播电台(频率FM102.2兆赫)通过画面、文字、声音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四、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平远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平远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平远分公司和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将通过短信发送试鸣防空警报的信息。 五、此次防空警报试鸣,不搞防空疏散演习,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别,照常进行日常事务活动。 六、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为一次,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为一次,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一长声,持续3分钟。 以上各种信号鸣响1次,持续时间为3分钟。 特此通告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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