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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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广东省平远县仁居镇木溪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已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附件:广东省平远县仁居镇木溪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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