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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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平远县政府工作部署,拟对平远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PY0202管理单元内的梅青中学、大柘供电所地块进行调整,由我局组织编制了《平远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PY0202管理单元局部用地(梅青中学、大柘供电所)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规定,现将调整方案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县自然资源局,反馈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本方案。
附件:《平远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PY0202管理单元局部用地(梅青中学、大柘供电所)调整方案(公示稿)》.pdf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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