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政府
www.pingyuan.gov.cn
www.pingyuan.gov.cn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了行业专家对《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柘北部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该方案评审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4日。如有异议的,请向平远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与生态修复股反映,受理电话:0753-8899122,或来信来函邮寄至平远县自然资源局4楼耕地保护监督与生态修复股。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同意通过该评审方案。
附件:1.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柘北部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pdf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7日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粤ICP备05022886号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您已离开平远县政府门户网,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