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政府
www.pingyuan.gov.cn
www.pingyuan.gov.cn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规定,平远县东石双有石灰石矿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采矿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5月14日(30个工作日)。采矿权人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盖章送达至平远县自然资源局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岭下河东路1号,联系电话:0753-8899123。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31日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粤ICP备05022886号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您已离开平远县政府门户网,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