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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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相关规定,平远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广东省平远县石正周畲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平远县自然资源局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753-8899123
传真:0753-8899123
邮箱:pygtdhg@163.com
附件:广东省平远县石正周畲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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