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消防救援大队适用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3-07-21
来源:
平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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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22〕15号)和《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平远县营商环境迎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府办函〔2023〕4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平远县消防救援大队实际,现将适用的平远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相关规定标准公示如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平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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