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动法治平远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贯彻。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会、报告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工作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培训的必修课、列入2021—2025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内容。二是强化人员培训。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平远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班,进一步夯实领导干部理论基础。三是加强媒体阵地宣传。依托县融媒体矩阵,通过平远新闻、平远发布、平远通APP等渠道,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四是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五是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系统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学习贯彻“一规划两纲要”,审议印发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六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结对提升工作。组织观看花都区委依法治区办举办的“民法典法韵万家,法治清风润民心”“花都区2025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等视频培训。 二、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县委书记拍摄述法短片进行媒体述法,充分发挥党政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八尺镇党委、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上进行年度述法。二是开展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落实情况督查。全县12个镇及20个政府工作部门均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政府治理温度。一是推进营商环境问题整改提升。我县积极做好县域营商环境问题整改提升工作。印发《平远县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提升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质效。二是优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大力推动行政审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改革工作,发布了三批共117项县级实施的高标准全流程网办事项,我县高标准全流程网办事项网办率月均达90%以上。印发《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按照“5S”管理模式,形成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为人民服务等环节标准化管理流程。三是推动数据资源编目挂接。依托省电子证照库,共完成52种电子证照的照面注册。在广东省“一网共享”平台共编目挂接本地数据目录238个。四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年共向梅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12851条。我县无机关、事业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有序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工作,全年成功上传信用承诺数据共10054条,配合企业出具信用修复信息20余条。五是优化涉企法治保障。办理完成县政协关于“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全过程指导企业依法经营”的提案。扎实开展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邀请律师开展“用好湾区法律资源,助力实施‘五外联动’”专题讲座,精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资源优势,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构建“县领导挂点服务企业”“政企座谈会”等机制,常态化走访近百家企业,开展县级推进会39场、政企座谈会5场、政银企座谈会3场,协助企业解决难点问题。全年累计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政策申报、招工难等问题30余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政府依法治理水平。一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全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并按规定备案。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省、市部署,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未发现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要求和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协助做好立法意见征集工作。持续发挥差干镇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作用,充分征集立法意见建议。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印发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镇各单位结合实际编制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对《平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2025版)》《平远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等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组织听证会。二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政府法律顾问全年共出具法律意见208件,提供法律咨询508次,切实提升政府依法决策水平。三是加强政府决策法制审查。全年共审查重大合同、县政府常务会议行政决策议题及其他涉法事项281件;研判县重点建设项目等涉法事项95件。四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2025年深入掌握决策实施情况,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正式启用平远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进一步提升我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水平。二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年组织187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通过率达98.29%。组织各单位执法和法制审查人员参加平远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诉讼业务培训班等培训。三是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常态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共公示各类行政执法结果信息2652条。积极推广使用梅州“粤执法”,全年我县共通过梅州“粤执法”线上全流程办结行政执法案件1202宗。四是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质量一体化提升系列活动的工作方案》,压实县直职权下放单位对下放职权的培训、指导职责,全年县职权下放单位共开展培训12次,直联84次。五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印发《平远县2025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平远县推进涉企跨部门“一业一查”“综合查一次”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突出问题。全年共制订计划114条,抽查对象563家,已完成547家,其中开展联合抽查39次,抽查对象70家,已完成62家。六是加强执法监督合力。召开检司联动工作联席会议,聚焦检司协作重点领域,进一步提升检司联动工作质效。七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县司法局会同县纪委监委,积极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及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八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组成案卷评查组,抽查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115宗,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 (五)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大力推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百日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强力打击突出违法犯罪,保障群众安全。举行“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持续推进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与实战化运行,实现群众诉求全链条闭环解决。三是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全面提升人民调解队伍业务水平。全年全县各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48宗,成功调处426宗,调解成功率达95%。四是推进社区矫正质效提升。通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下设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并成立平远县社区矫正协调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梅州首例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听证会,探索社区矫正新路径。五是推动“行政复议+调解”办案模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年共收到复议申请69宗,受理案件46宗(其中维持和驳回请求29宗,调解和解14宗,3宗正在办理)。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21份,办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6宗。六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年共接待来访来电咨询66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4份,受理法律援助186宗、公证59件;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共开展法治宣传568场次。“12348”广东法网线上即时法律服务接单423宗,服务时长7032分钟。七是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引进4家律所30名律师负责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累计提供法律服务2284次。八是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吸纳28名律师组建平远县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库,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 (六)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强化作风建设。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印发《全县加强作风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正风肃纪反腐综合效能。二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全年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63件、县政协委员提案42件,办复率达100%。三是加强政府督查工作,推动政策落实。对全县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地见效。四是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组织实施审计项目18个,提出审计建议70条,作出审计决定9宗,发放整改督办函5份。五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7623条,全年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72条,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3件,人民网省长市长留言8件,均已及时答复。六是推进政务服务效能监督提质增效。通过精准沟通、高效协调,全年无政务服务效能投诉件。共处理12345便民热线工单6257件,按时办结率100%,投诉举报工单办结满意率99.20%。“好差评”主动评价率提升至99.9%,政务服务质量得分提升至10分,服务质效获得群众充分认可。 (七)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完善法治宣传制度。制定印发年度平远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推动高质量完成2021—2025普法规划目标任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全年共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入人心”等法律宣传活动300多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5万余份,现场提供法律咨询2900余人次,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三是坚持常态化学法。将《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纳入2025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县参考率达99.23%,及格率99.96%,优秀率99.18%,平均分99.24分。 四、主要存在问题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工作任务重,人员配置不足等原因,部分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依法行政水平、依法决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干部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受培训内容缺乏实操性、岗位人员流动、自主学习积极性不足等因素影响,部分干部法律知识实操运用能力仍存在不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政府工作要求。 (三)法治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因新媒体、新技术方面人才紧缺,法治宣传仍主要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等传统方式,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创新意识有待加强。 五、2026年主要安排 2026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对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特色亮点进行总结,部署谋划新一轮法治平远建设规划工作,围绕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进一步提升理论学习深度、力度和广度,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做好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提升法治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操性,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决策水平。四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充分发掘平远优势,借助新媒体、新技术等助力打造平远法治宣传名片。五是持续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督察考核,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有效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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