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6-03-24
来源:
平远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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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会议研究,确定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根据《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要求,现将进入复审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2个) 1.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平远县科工商务局中小企业股。 (二)先进个人(4名) 1.林志鹏,男,广东平远龙文-黄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平远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刘威,男,平远县高新区管委会综合部部长。 3.饶素榕,女,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财经信用和营商环境股负责人。 4.王淼宏,男,平远县财政局行政政法股副股长。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3月31日 联系电话:0753-8832966 地址:平远县平城南路人民广场1号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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