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平远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平远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等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纲领性文献。要求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立足本职学,联系实际学,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推动各项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持续做好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事业发展、卫生综合监督等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坚持人民至上,全力守护人民健康。
(二)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与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印发《2023年平远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平卫党组字[2023]11号),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2023年局党组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领导、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中,不断深化我县卫生健康领域改革创新与发展。统筹谋划落实,将法治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依法治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措施落到实处。组织局机关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
(三)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由局长亲自挂帅抓全面,分管副局长抓具体,局设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延伸到卫生健康系统的各个层面。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证照分离”和“减证便民”行动,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服务指南,并及时在官网上公布信息,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统一标准。减证便民,及时梳理要求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免提供的证明清单。通过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解决“反复跑、排长对”等现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市通办”。推行审慎监管,制定、推行卫生健康系统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梳理权责事项302项,在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推进行政审批全流程改革,进行审批流程的优化,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政务服务“极简审批”改革,其中梳理了15项“即来即办”审批事项、0项“不见面审批”审批事项、4项“自助办”审批事项、31项“免证办”审批事项;梳理一批我县“一件事”主题事项1项。积极推进“双百”改革,今年行政审批网上受理办结数741,实现行政审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积极推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推动我县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提速增效。(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所有执法人员均通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大大提高了管理和执法水平。二是强化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根据《平远县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梅州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平远县开展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等方案开展行业依法治理,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4宗,罚没金额0.2万元。三是开展双随机、学校周边环境、医疗美容等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随机抽查、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等形式,全力完成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2023年我局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79家,监督完成率为100%(任务数关闭的4家),联合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其中联合市场监管局对1家影剧院、联合公安部门对2家住宿场所、联合文广旅体对2家游泳场所开展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完成率和完结率均为100%。(3)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运用全省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管理相对人信用信息基础档案,将不良信息、失信信息、严重失信信息、增信信息纳入信用档案,统一在全省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归集管理,客观、科学、公正地形成医疗卫生行业被监督单位的信用等级信息,实施分级评价分类监管。2023年度全县开展信用分级分类评价机构总数436家,增信信息0条,不良信息2条,失信信息2条,严重失信0条。评出等级A级0家,B级436家,C级0家,D级0家,E级0家。
2、完善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政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参与渠道,广泛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和群众意见建议。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加强涉市场经济活动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认真落实局直属基层党组织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改革决策和上位法规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完成2023年度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1件。没有发生因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事由。
3、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2)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对于提交县政府决议的材料等规范性文件,在局机关法制机构初审的基础上,再按照送审程序提报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建立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聘任广东博商(梅州)律师事务所谢彤为我局法律顾问,研究和处理复议案件、涉诉案件,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
4、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和调整各项措施,依法依规落实好“乙类乙管”政策。(2)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事前公开,重点抓好官方网站、信息系统平台的公示工作。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内容要求卫生监督员在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内一一列明。三是落实事后公示,信息通过“双公示”和广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向社会公示。(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落实。重点规范两方面全过程记录,一是规范文字记录,要求客观全面、及时准确。二是一线执法过程中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并对声像记录资料的保存做出具体的规定。三是完善全过程记录资料的归档保存。(4)全面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事项和流程,印制了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二是落实法制审核主体,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法规监督股。(5)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修改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项稽查、检查、督导或者案卷评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6)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执法手段,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
5、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保障卫生健康权力规范运行。(1)坚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防止问责不力、问责泛化和简单化。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保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2)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6、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实施“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制定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配合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3)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认真办理行政复议以及被县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复议审查的各类案件,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4)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卫生健康行政案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做好司法建议的落实和反馈工作。2023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复杂艰巨,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医疗卫生机构需进一步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二是卫生监督执法装配有待完善。随着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互联网+”引领卫生监督工作进入新时代,出现了医疗“三监管”、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手持移动执法终端的运用、“互联网+医废监管”等工作形式,卫生监督执法正在由传统工作模式向信息化管理模式转变。由于资金来源匮乏,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进展缓慢,相关设备和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导致监督手段落后,跟不上新时代新形势的发展。辖区内被监管对象众多,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涉及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单位、职业卫生等,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做到充分全覆盖监督管理有一定难度。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有待提高。普法工作完成任务多,自主创新亮点少,普法形式不够新颖,普法内容与卫生健康工作尚未实现紧密融合。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更好发挥法治在深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领域上的保障作用。
(一)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责任清单”,坚持法定责任必须为。使每项权力对应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二)加强执法监管,提升执法水平。严格落实监督执法责任制,对错误的行为及时改正,对违法的行为决不姑息,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深入开展监督稽查和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案卷合格率。严格贯彻落实有关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要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三)持续推进“放管服”,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简化服务流程,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快捷。
(四)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实效。及时查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提高行政矛盾纠纷调处能力。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权利救济和化解争议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五)创新形式增强普法实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行“以案说法”普法宣传,为实施“健康平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平远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