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推出“不动产权证(红本)+林地股权证(绿本)”模式,着力破解林地权属不清、经营分散、融资困难等问题,唤醒沉睡的山林资源,为林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在石正镇马山村,村民凌征义手持崭新的林权证,心中的石头落了地。他告诉记者,这个林权证,就是一颗“定心丸”。 【村民 凌征义:以前就是上一辈有说到自己的山林在哪里,但不知道有多少亩。经过林权确认后,就知道有多少亩,面积界限就是东到哪里、西到哪里都注明得清清楚楚了,很明确了。听说也可以入股,有发展可以实现收益。】 凌征义的获得感,源于我县正在深化探索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针对历史遗留的权属模糊、面积不准、地块零碎等痛点,我县选取4个行政村作为试点,运用无人机航拍、实地勘界等手段,对林地开展精准测绘与确权登记,并向村集体颁发不动产权证(红本),从法律上明确林地所有权。 【马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凌征新:作为农户来说,是一颗定心丸。以前就是界限不清楚,面积也没有那么一目了然。那这次改革,用彩带、无人机航拍,界限是十分清楚了,亩数也十分清楚,还可以用本子上的二维码,里面的内容是相当清楚的。特别是绿本,是可以参加经济合作社的,可以分红。】 在巩固所有权的基础上,我县积极推动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农户自愿将承包的林地流转至村民小组,组内依规折股,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股权证(绿本),不仅让农户持续获得财产性收益,也推动了山林由“散”到“聚”的转变。 【马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凌征新:对村里发展村集体经济,也有很大的作用。以前山林比较零散,要从每家每户去做工作是比较辛苦的。通过这次深化林权改革,从零散的山林来集约成片,来盘活林下经济。】 经营权的明晰和集中,也为企业发展增添了底气。在马山村华清园梅片树种植基地,管理人员告诉记者,林权改革也让企业吃下了“定心丸”,既没有了后顾之忧,也解决了资金问题,有助于企业发展。 【华清园管理人员 凌秀婷:这项林权制度改革,对我们发展也是很有帮助的。以前,林地权属关系比较模糊,有了这个证之后,权属关系就清楚了,受法律保护,对我们企业长期发展是“定心丸”。另外,有了这个林权证以后,我们可以进行融资,有利于推动我们企业发展。】 随着“小林”并成“大林”,林地资源不断盘活,我县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上持续探索,聚焦“绿海生金”,在促进产业融合上闯新路,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振鑫:我们积极探索产业发展新路。鼓励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以租赁、入股、合作、互换、托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整合分散林地,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同时,加快放活经营权,发放林地经营权证,赋予金融属性,使经营权成为可流转、可融资、可收益的“绿色资本”。】 目前,我县正以试点为先导,在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规范经营权流转交易、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上持续探索,努力走出一条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共赢的林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的“绿色动力”。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粤ICP备05022886号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