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实施细则(2026年版)〉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6〕5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检评估动态维护成果要求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6〕199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平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2025年度)》,为凝聚公众智慧,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成果,提升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公开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公示事项 平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2025年度) 二、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19日,共7日。 三、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平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示栏公示:平远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公告栏 四、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梅州市平远县岭下河东路一号平远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收。 2.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杨工,电话:8895314 3.电子邮箱反馈意见。pyzrzygh@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期: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19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电子邮箱反馈意见发件时间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有效反馈意见:请在意见中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平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2025年度)(公示稿).pdf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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