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1〕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4号)等重要工作部署要求,平远县大柘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按照相关规定,现将《规划》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5月11日,共30天。 公示方式:大柘镇人民政府网站网络公示,大柘镇人民政府公告栏现场张贴公示。 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反馈至大柘镇人民政府、平远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514600) (2)电话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735-8899823 (3)电子邮箱反馈意见:pykjgh@163.com 有效反馈意见期:公示期间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在公示期内查询相关规划内容,并对规划内容以及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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