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玖联年产5000万只高端PET饮料瓶自动化吹瓶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6月02日至2026年06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9691 传 真:0753-8899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玖联年产5000万只高端PET饮料瓶自动化吹瓶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平远县大柘镇盘龙路10号(广东平远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梅州市玖联包装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盘龙路10号,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现有厂房,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设置吹瓶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室等,建设4条自动化吹瓶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吹瓶机、空压机、冷却塔、打包机等,以PET塑料瓶坯为原料,经红外加热、吹瓶、冷却成型、检验、包装等工序,年产高端PET饮料瓶5000万只。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比3.33%。 环评机构 广东标诚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后,近期通过槽车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后通过管网排入该污水处理厂。运输过程应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吹瓶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北侧居民点声环境质量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和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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