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激发青年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积极营造崇尚技能、学习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宣讲国家及我省关于技能人才培育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2025年世界青年技能日“技能照亮前程”主题活动,现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管理办法》和我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现状发布本指引。 一、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1.具有我县户籍或在我县就业的劳动者(含在粤就业的外省来粤务工人员、港澳台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劳动者应年满16周岁,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劳动者应具有我县户籍,或者在我县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在我县进行失业登记。 2.适用条件:劳动者自学或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参加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相应证书。 3.补贴标准: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确定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劳动者获得我市发布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以上证书的,补贴标准可最高上浮30%,具体执行标准由梅州市确定。 4.申领期限: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5.补贴申领:劳动者在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上,向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6.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7.用人单位自主评价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适用本项目。 二、我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工种及联系方式 1.平远县非凡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工种:母婴护理员(初级、中级)、养老护理员(初级、中级);联系人及电话号码:林惠(13411253552)。 2.平远县程乡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工种:中式烹调师(初级、中级)、电子商务师(初级、中级)、电工(初级、中级)、保育师(初级、中级)、农业经理人(中级、高级);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韩鹏昕(13825982564)。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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