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2026年全国两会“稳就业、强技能”工作部署及广东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要求,积极响应省关于打造“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学习型社会的号召,让“终身学习、人人出彩”的理念在梅州落地生根,现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管理办法》和我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现状发布本指引。 一、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1. 补贴对象:具有我县户籍或在我县就业的劳动者(含在粤就业的外省来粤务工人员、港澳台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劳动者应年满16周岁,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劳动者需具有我县户籍,或者在我县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在我县进行失业登记。 2. 适用条件:劳动者通过自学或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参加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相应证书。 3. 补贴标准: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确定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劳动者获得我市发布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以上证书的,补贴标准可最高上浮30%,具体执行标准由梅州市确定。 4. 申领期限: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5. 补贴申领:劳动者通过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向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6. 注意事项: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用人单位自主评价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适用本项目。 二、我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工种及联系方式 1. 平远县非凡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工种:母婴护理员(初级、中级)、养老护理员(初级、中级);联系人及电话:林惠 13411253552 2. 平远县程乡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工种:中式烹调师(初级、中级)、电子商务师(初级、中级)、电工(初级、中级)、保育师(初级、中级)、农业经理人(中级、高级);联系人及电话:韩鹏昕 13825982564 欢迎广大劳动者根据自身发展需求,选择适宜工种参加培训,用技能照亮前程,共创美好未来! 扫码进入广东全民终身学习平台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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