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发〔2026〕6号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远县镇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6年版)》的通知
时间:2026-03-26
来源:
平远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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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府发〔2026〕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平各单位: 现将《平远县镇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反映。 各镇承接实施政务服务事项的起始时间为2026年1月1日,《平远县镇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3年版)》同时废止。 附件:平远县镇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6年版).pdf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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