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平远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11月8日发布了《平远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平府公〔2025〕44号,以下简称“原公告”),拟征收平远县八尺镇肥田村、楼前村、黄沙村、八尺村,差干镇加丰村、湍溪村、差干村,仁居镇五福村、上远村、仁居村、井下村、黄畲村、飞龙村属下的集体土地91.0758公顷。由于项目范围变化,导致拟征土地位置、范围、面积扩大,为保障被征地单位及相关权利人的知情权,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补充征收平远县仁居镇飞龙村大屋、铁楼岗经济合作社,黄畲村大坪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118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实施国道G358线平远县湍溪至八尺段改线工程。 三、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平远县仁居镇飞龙村、黄畲村(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四、公告期限: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9月4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9月4日,平远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七、原公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专此公告。 附件:国道G358线平远县湍溪至八尺段改线工程补充用地征地预公告附图.pdf 平府公〔2026〕28号平远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pdf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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