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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26-05-14
来源: 平远县融媒体中心
点击: -

5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德凤带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到我县,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永波,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余毅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文香等参加相关执法检查活动。

当天,市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分别到平远恒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宇时代电子有限公司,实地了解《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及成效,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企业代表对《条例》落实落地情况汇报,共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探讨对策,为推进全市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姚永波指出,县人大常委会将把《条例》实施执法检查纳入重点监督工作,全面开展县级执法检查并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做到思想统一、配合紧密、整改彻底,以有力举措把我县营商环境提升到新的水平。

伍德凤充分肯定了我县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认为平远乃至全市营商环境有很大的进步,吸引了许多大企业来平来梅落户。并指出,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打造全国最优最好最快的政府政务服务环境。要“走出去、请进来”,与发达地区进行比对,看差距、查缺点、补不足,积极补齐营商环境短板。要把企业的事当做自己的事,确保各项惠企政策真正落实落地,做到贴心服务、“保姆式”服务,共同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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