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远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于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在公告规定申报时间内(11月7日前)收到平远县云雾小叶茶叶专业合作社等4家示范社和1家示范家庭农场申报,“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候选名单”于2023年12月5日经县农业农村局行政会议审核通过。根据《2023年平远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需在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平远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候选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补助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平远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谢雁宏,联系电话:0753-8838678 联系地址:平远县大柘镇新建路60号;邮箱:pyjg@163.com。 附件:“平远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候选名单.docx 平远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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