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县城城市设计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4〕356号)的要求,我局开展了我县县城规划设计工作,形成了《平远县县城建设规划与概念性城市设计》、《平远县县城火车站片区城市设计》、《平远县县城大佛寺片区规划与概念性城市设计》、《平远县县城老城中心区城市更新规划设计》、《平远县县城湿地片区规划设计》、《平远县县城城市客厅片区规划设计》成果,现将该成果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4月5日 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梅州市平远县岭下河东路一号平远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收。 2.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张工,电话:8895314 3.电子邮箱反馈意见。mzpyzrzygh@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期: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4月5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电子邮箱反馈意见发件时间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有效反馈意见:请在意见中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6日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粤ICP备05022886号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