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远县东石双有石灰石矿采矿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的公示
时间:2025-03-31
来源: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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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规定,平远县东石双有石灰石矿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采矿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5月2日(30个工作日)。采矿权人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盖章送达至平远县自然资源局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岭下河东路1号,联系电话:0753-8899123。 附件:关于平远县东石双有石灰石矿采矿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的公示.pdf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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