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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0-04-14
来源: 本网
点击: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相关精神,有效整合公共文化资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倾斜和延伸,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远县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推动《工作方案》落实,就相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6年,文化和旅游部等5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文公共发〔2016〕38号),2017年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文公〔2017〕103号)。近年来,我县部分乡镇已经先行试点,探索开展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丰富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效能,全面提高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的配送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文化需求。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实际情况,经征求各方意见,反复讨论完善,并报请县政府同意,出台了该《工作方案》。

二、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工作任务

建设1个总馆、12个分馆、36个基层服务点的县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2019年先行建设1个县级总馆(县文化馆),5个分馆,15个基层服务点;剩余7个分馆和21个基层服务点计划在2020年底前建成。

三、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9年11月20日前)

各镇、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分馆和服务点建设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

(二)组织实施(2019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县文化馆负责具体执行,选取条件成熟的镇、村(社区)作为分馆和服务点,搭建总分馆平台,完成试点建设。

(三)总结提升(2020年全年)

在开展总分馆试点服务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破解难题、完善机制、弥补不足,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到2020年底,在全县建立县级文化馆总分馆服务机制,形成覆盖全县、运转规范、服务高效的文化馆服务网络体系。

四、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的保障措施

《工作方案》明确了文化馆总分馆制的责任机制。要求各镇、各单位要把建立文化馆总分馆制作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时间表,加快推进实施。

为保障文化馆总分馆制的有效运行,县财政要对本地基本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完善设施网络。财政部门要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营中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的事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也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等方式,依法依规有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

各有关部门还要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对文化馆总分馆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县文化行政部门要组织实施好对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评估和考核。


相关导读

平府办函〔2019〕73号 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远县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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