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府发〔2024〕25号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大柘镇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属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做好大柘镇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远县大柘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关于做好大柘镇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属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远县财政局平远县教育局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平人社〔2024〕11号)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地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的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内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在本市居住,持有永久居留证的未就业外国人和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二、参保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规定,2025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7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7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参保人员应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居民医保费。
三、参保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集中缴费期。
待遇享受时间
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待遇享受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参保缴费预计划
根据县下达我镇的202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预计划,2025年度全镇需完成参保人数为72680人(任务数见附件)。
六、参保缴费方式
(一)普通居民缴费。除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特殊人群外,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缴费。其中线上可通过粤医保、粤省事、粤税通等渠道;线下可通过代征银行窗口、税务部门窗口、签约银行扣款等方式(缴费指南另行发布)。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二)在校学生缴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大专院校、技工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集中办理参保手续,由学校负责组织做好在校学生(含外市户籍学生)宣传发动、参保续保、办理缴费手续等工作。在校学生属资助参保救助对象、残疾人等特殊人员的,可在身份认定地区参保,其他在校学生在学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三)特殊人群缴费。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全额资助参保。重度残疾人员、农村纯生二女结扎的夫妇双方及其年龄在14周岁以内的女孩、优抚对象等享受当地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人员,其个人缴费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给予全额补助。具体缴费流程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梅市医保函〔2024〕86号)执行。上述特殊人群由相关部门统一造册、统一代缴,个人不必自行缴费。各村(居)应根据已整理的特殊人群名单,告知特殊人群不必自行缴费,并通知已取消的特殊人群必须自行缴费。
七、健全完善参保政策措施
(一)建立常态化参保机制。在集中缴费期未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可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其中2025年6月30日前办理补缴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400元缴费;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办理补缴的,按当年度居民医保全额筹资标准1070元(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缴费。
(二)建立未连续参保约束机制。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符合政府全额资助范围等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人员外,对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参保的人员,将按规定设置参保后待遇享受等待期。
(三)完善参保学生待遇享受政策。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情形的,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享受市内就医同等待遇。
八、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居民医保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任务,细化举措,狠抓落实。根据镇预下达的计划指标,发挥村(居)干部、村(居)民小组长的工作主动性,压实参保征缴责任,积极开展入户服务和参保缴费动员工作,确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推进。
(二)做好入户动员。坚持采取上门入户方式,按照参保名单通知参保人员缴费事宜,已入户的由户主签名确认并备注日期。9至10月开展第一次入户通知工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并于11月1日前将已由户主签名的参保名单交至镇党群服务中心。11月至12月,开展集中攻坚、精准发动。根据不定期下发的暂未缴费人员名单,开展多次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全力推进参保。
(三)加大宣传力度。居民医保是减轻广大人民群众就医负担的有效的惠民政策,各村(居)要切实做实做细群众工作,针对群众关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重点做好对筹资和待遇政策的解读,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参保、续保。同时,引导符合参保条件的广大群众相互告知,在集中缴费期内踊跃参保,切实维护好自身医保权益。
(四)强化督促督查。根据参保缴费征收工作周报制度,县将于10月底起每周对各镇定期通报参保缴费工作进度。镇将加强对参保缴费情况的督促调研,结合参保缴费情况及时通报各村(居)进度,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进度滞后的村(居)进行督查,并将参保缴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确保高质量完成2025年度居民医保征缴扩面工作目标任务。